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总会遇到财产问题,最常见的就是夫妻,他们对财产难免也会有争执,而且也希望各自有更好的主控权,而我们首先要面临的问题是那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什么呢?我们需要对此了解一下,对已经结婚或者未婚的人都大有好处,下面让我们来为你们解释下:
1、夫妻共同财产是指什么呢?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 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2、怎么证明夫妻共同财产
1、离婚 诉讼书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2、离婚诉讼书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3、离婚诉讼书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4、离婚诉讼书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5、离婚诉讼书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充分了解夫妻共同财产是指什么了,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并且还额外增加了对于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财产证据的说明,相信您会有了更深的了解,那么如果对此还有疑惑不解的读者们,可以去咨询对此相关专业的律师,或到当地律所进行进一步了解。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离婚案是否应该当庭宣判
    离婚案件并不强制当庭判决,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当庭判决或者择日宣判,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要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上海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离婚少不了财产的分割。现实生活中,无论离婚双方属于哪一个城市,为了防止日后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一般离婚双方都会就此内容签署离婚财产分割协...


·一方有家暴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家暴离婚孩子归谁抚养倘若受害人一方以家暴为理由与施暴者起诉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法院应当作为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据,判决或调解离婚。但是...


·起诉离婚到开庭需要多少时间
    起诉离婚到开庭需要多少时间?这个时间是不确定的,法院受理原告起诉后会在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缴费,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对方,开庭之前法...


·家庭暴力离婚如何赔偿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在家庭暴力情形下。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


·近亲结婚怎么判断 有哪些危害
    一、近亲结婚怎么判断?(一)近亲结婚,是指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们之间通婚,就称为近亲婚配,也叫近亲结婚。1、直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


·一、甘肃省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甘肃省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支付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


·父母赠与财产如何分割有离婚协议的
    父母赠与财产如何分割有离婚协议的,遵协议中的约定分割。但要是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不成的,怎就按照法条执行分割。如果是赠与的话那也是一样的,如果在赠与时没有...


·60岁以上老人补办结婚证都需要什么证件
    需要社区或村委会的证明、身份证、双双到民政局补办,如果一方不能到场,需要开委托函后方可办理。也可以可以让单位出证明,或者让当事人带上身份证到档案局能查...


·公诉案件撤回起诉羁押错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公诉案件撤回起诉羁押错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一、公诉案件撤回起诉羁押错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被错误羁押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