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在实践中,不少购房者由于对购房程序
www.nj64.cn
在实践中,不少购房者由于对购房程序不是很了解,所以也只能是听别人说,在购房合同签订后需要将其拿去公证。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需要办理房屋买卖公证手续吗?事实上,即便是不需要,不少购房者为了能更放心一点,也愿意花些钱去做下公证。下文中我们为你做具体解答。
一、要办理房屋买卖公证手续吗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便是属于这种类型。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二、办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要哪些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应该已经知道,在实践中,对于房屋买卖合同它并不是必须要进行公证。但不得不承认的是,如果公证了则其证据效力会更强。因此实践中即使当事人没有办理房屋买卖公证手续,其实对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也不会产生什么影响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转租房屋其实也就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将自己租来的房屋再次
转租房屋其实也就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将自己租来的房屋再次转给他人的行为。但需要注意,我国对转租房屋是规定的比较严格的,因为涉及到出租人的利益,同时...
·
找中介租房需要和中介签合同吗?
现在房产市场中,中介是越来越多,因为通过中介买房和租房的人越开越多。但是找中介租房还是存在很多问题的,很容易发生纠纷,那么找中介租房需要和中介签合同吗...
·
房产证上加名字是不是就是共同财产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
房产证上加名字是不是就是共同财产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就是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
·
房屋赠与合同生效时间以及生效要件是什么?
房屋赠与合同生效时间以及生效要件是什么?一、房屋赠与合同生效时间赠与是转移所有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实践性法律行为,因此,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与财产所有权...
·
如果离婚房子给男方怎么办?
如果离婚房子给男方怎么办?婚前房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中普遍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一方在结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子;二是由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
·
购买的期房怎样转让
购买期房可能相对比购买现房所要花的费用少一些,因此也有很多人选择购买期房。但实践中,可能在购买了期房之后,又不想要了,此时就会涉及到转让期房的问题。那...
·
二手房贷款年限最长多久
二手房贷款年限最长多久1、二手房已使用的年限与贷款年限的和不能超过30年。2、二手房的房龄不能超过15年。3、贷款到期日不能超过土地使用的到期年限4、...
·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当前我国婚姻问题越来越普遍,离婚率也一直呈上升趋势,许多婚姻关系恶化、准备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甚至是刚刚结婚的小夫妻,对婚姻财产的归属和离婚财产的...
·
虽然有些时候对于房屋本身
虽然有些时候对于房屋本身,在离婚的情况下一方不能要求分割,但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存在增值的情况。很多时候,对于婚内增值的部分,其实另一方是有权...
·
婚前男方按揭购房离婚怎么分 三种情况:
婚前男方按揭购房离婚怎么分三种情况:1、婚后男方以他个人婚前的财产去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的财产女方无权分割;2、如果是用婚后所得的工资去还贷(婚后所...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