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云南昆明征地补偿标准内容是什么?
www.nj64.cn
云南昆明征地补偿标准内容是什么?云南作为我国西南门户,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的发展势头十分强劲。对征地需求十分旺盛。可是,很多人对于云南省最新的征地政策的内容不是很了解。那么,云南昆明征地补偿标准内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云南省征地补偿费标准为:
1、征用菜地、水田按照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8--10倍补偿,水浇地、园地、藕塘按照7--9倍补偿,望天田、旱地按照6--8倍补偿,轮歇地按照6倍补偿,牧草地、渔塘按照3--5倍补偿;2、征用种植3年以下新开垦耕地,按照上年产值的2倍补偿,并补偿开发投资;3、征用宅基地、打谷场、晒场等生产、生活用地,按照原土地类别补偿;4、划拨国有农场、林场、牧场、渔场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本款1、2、3项的规定办理征用、划拨林地的补偿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
1、被征地单位人均耕地在666.7平方米以上的,安置补助费总额为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4倍;人均耕地在666.7平方米以下的,每减少50平方米,增加年产值的1倍;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总额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2、征用园地、藕塘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地、塘年产值的6倍;3、征用渔塘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地年产值的4倍;4、划拨国有农场、林场、渔场土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地年产值的5倍;5、征用集体的宅基地、建设用地、打谷场、晒场、新开垦3年以下的种植地的,为原土地类别年产值的4倍。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116.7平方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用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
征用土地上有附着物的,按照下列标准支付补偿费:
1、被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一般不得铲除,确需铲除的,按照当季一茬实际产值补偿;2、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设施需要拆迁的,采取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补偿。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作为补偿的金额按照所拆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计算;3、被征用土地上的坟墓拆迁、零星树木(包括果树)的补偿标准,由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规定;4、征用打谷场、晒场应当补偿建场成本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征地通知后种植或者建造的地上附着物和地下设施,不予补偿;在非法占用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不再对其安置。征用土地的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云南省的土地补贴标准主要包括土地本身的补偿和附着物补偿。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浏览下方延伸阅读部分,继续了解相关内容。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对于很多人来说,征地一向只是电视上的一个名词,具体需要注意什么,其实并不清楚。但往往征地补偿协议面对的被征地人也第一次签...
·
土地使用证自动续期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自动续期是什么中国的土地国有制政策使得我们拥有的房屋土地并不是永久性的,而是有一定的使用年限,如果土地超出年限的话我们就需要进行续期,但是当...
·
新余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新余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最新新余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第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给予补偿。拆迁补偿实行作价...
·
企业征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企业征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企业因发展壮大扩大规模,需要大量的土地扩建厂房,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征到土地。近年来,工业用地较为紧张,因此对于土地的征...
·
土地承包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土地承包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
·
征地拆迁引发矛盾如何解决
征地拆迁引发矛盾如何解决一、征地拆迁引发矛盾解决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
·
濮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濮阳征地补偿标准年是怎样的濮阳市在城市建设中会占用大量城乡结合部土地,为了保障被征用土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濮阳市会给被征用土地的农民相关经济补偿。那么...
·
开发商抵押土地使用权,购房者怎么办
开发商抵押土地使用权,购房者怎么办开发商有的时候为了资金可以周转开,经常会将将要开发的土地抵押到银行或者是其他的金融机构。在将房屋都售卖出去后用出售房...
·
土地使用权抵押风险有哪些?
在一些工程当中,由于工程的特殊性,往往需要对土地进行使用,这时就需要进行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除了押金以及合同之外还有许多不易见的风险。那...
·
信丰征地补偿是怎么样的
信丰征地补偿是怎么样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政府征收。信丰县的经济发展越来越迅速,政府需要的征收的土地也在增多。我们知道,有征地就要有到...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