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新婚姻法关于礼金有什么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在农村,一直有这样的习俗就是男方在与女方结婚前需要准备礼金,也就是所谓的聘金,送给女方以表达自己的心意,虽然有些地方的人对此有一些抗拒,认为其不合理,但大部分地方还是在流行。《民法典》关于礼金有什么规定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法典》彩礼规定

只要是以结婚为目的索要的彩礼,一般不予退还,除非有以下几种情形: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关于离婚彩礼的一些问题

1、离婚后该不该退还彩礼?

离婚纠纷中,离婚后彩礼是否返还成为焦点之一。

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

2、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共有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单方能否反悔撤销?

单方撤销赠与时应取得双方合意,在未征得作为共同共有人的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撤销赠与。

“如果允许一方反悔,那么男女双方离婚协议的‘整体性’将被破坏。在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且不可逆的情况下如果允许当事人对于财产部分反悔将助长先离婚再恶意占有财产的行为。”

3、如果婚内一方出轨,无过错方在离婚时能否请求出轨者支付精神赔偿?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小红表示,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根据案例分析,即便在离婚后发现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出轨行为,也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4、行为人以骗婚为手段索要彩礼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

------最高法公布的具有指导作用的案例中确定的审判规则

【审判规则】

行为人以结婚索要彩礼为手段,虚构事实,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中,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向行为人支付彩礼,且骗取钱财数额巨大,行为人在得到钱财后,各种理由推诿拒不见面,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故行为人的行为应认定为诈骗罪。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很多人比较关心如果离婚,男方有没有权利将礼金要回,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因为当初是赠送给女方的,但有一些情况还是可以的,如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或是因此给予方生活困难的,以及其他一些情况,可以要回礼金。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夫妻离婚签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夫妻离婚签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在协议中签订离婚协议书,相信很多人都不会陌生,而要是选择诉讼方式离婚的话,那就需要书写离婚起诉状了。实践中,夫妻签订离婚协...


·一、离婚后不给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不给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离婚的时候规定一方获得抚养权,一方就要给付抚养费,抚养费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按月给付。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


·出轨离婚怎么判定标准?
    出轨离婚怎么判定标准?出轨离婚怎么判定标准??1、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配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在判决时会首先考虑无过错方。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


·分居两年后离婚 分居期间的个人财产能分吗
    一、分居两年后离婚,分居期间的个人财产能分吗我国未对夫妻分居期间的婚姻当事人各方所得财产的所有权作出规定,但夫妻分居期间各方所得归夫妻共有。这个规定有悖...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军人因为履行的义务而获得不同于一般人的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等费用。在军人离婚之时,对这部分财产的分割也就成了比较困难的事。究竟军人离婚财产分...


·告男友重婚罪可以撤诉吗
    一、告男友重婚罪可以撤诉吗?1、重婚罪起诉后是不可以撤诉的,重婚属于可自诉可公诉案件,作为婚姻受害方的当事人无资格提出撤诉;2、重婚罪的刑事责任,犯本...


·离婚协议书一儿一女抚养权可以约定吗
    离婚协议书一儿一女抚养权可以约定吗?1、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


·一、诉讼离婚财产分割费该谁拿?
    一、诉讼离婚财产分割费该谁拿?先由原告预交,判决后按照双方分得财产情况分担。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


·离婚的子女抚养权问题究竟该如何处理?
    现代社会中很多时候因为夫妻不和或者其他原因,家庭面临离婚,那么离婚的子女抚养权问题随之而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应该学习相关知识。所以,离婚的子女抚...


·夫妻离婚变更子女抚养权吗
    离婚变更子女抚养权吗不一定,看具体的情况。抚养权确定以后,法律规定发生以下特殊情况,未取得抚养权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