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抢劫罪和抢夺罪主要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www.nj64.cn
在生活当中,您对于一些犯罪类型最好要有所区别。因为不同的犯罪类型,我国公安机关在进行立案和侦办的时候,立案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我们常见的抢夺,抢夺和抢劫这两种犯罪性质是绝对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抢劫罪和抢夺罪主要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一、什么是抢夺罪?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抢劫罪和抢夺罪主要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2、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抢夺罪是不采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而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则是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务或者直接将财物抢走。也即抢夺罪的实行行为是单一行为,抢劫罪的实行行为是复合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应当注意区分行为人在抢夺财物的过程中造成被害人伤害的情况。例如,行为人趁人不备夺取他人的项链而造成被害人颈部动脉血管受伤,或者夺取他人手中财物而只是被害人跌倒摔伤。在这种情况下是认定为抢劫罪还是认定为抢夺罪,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把握:(1)要看强力行为的作用对象和使用目的。(2)要看伤害是否是犯罪分子故意为之。(3)如果行为人行为前本来并没有计划适用暴力手段夺取财物,此时应当直接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因此,此时行为人的犯意已经发生了转化,其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3、抢夺行为是直接夺取财物的动机,即直接对财物实施暴力而不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暴力;实施抢夺行为的,被害人可以当场发觉但来不及抗拒,而不是被暴力制服不能抗拒,也不是受胁迫不敢抗拒。这是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关键区别。即使行为人夺取财物的行为使被害人跌倒摔伤或者死亡,也不成立抢劫罪;对伤害与死亡结果另成立其他犯罪的,视情况从一重论处或者与抢夺罪实行数罪并罚。但是,如果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的,则应以抢劫罪论处。夺取的对象必须是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如果抢夺财物的数额不大,就不以犯罪论处;如果故意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则不成立抢夺罪,而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可以看出抢夺和抢劫在侵犯的客体和表现方面都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抢夺相对抢劫来说伤害性要小一点,如果行为人所犯的罪行是属于抢夺罪的话,在量刑上也不同于抢劫罪。
<<案发地
*
<<手机号
*
·
股票投资诈骗会判刑吗?
诈骗罪的定义: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
·
刑拘批捕诉讼判刑最长多久?
一、刑拘批捕诉讼判刑最长多久?《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
·
法院对于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
法院对于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法院对于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最新量刑标准,主要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
·
玩忽职守罪属于哪种犯罪类型
玩忽职守罪属于哪种犯罪类型玩忽职守罪是职务犯罪的一种,属于渎职犯罪。玩忽职守罪是属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的,但职务犯罪的罪名是比较多的,不止玩忽职守罪一种...
·
犯罪中止形态特征都是什么
犯罪中止形态特征都是什么(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
·
危害食品安全判处拘役期限是多久?
危害食品安全判处拘役期限是多久?食品安全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新闻媒体曝光了不少危害食品安全的案件,引发的社会的广泛关注。企业生产假冒伪劣食品...
·
怎么样才会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
怎么样才会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的要件是:(一)客体要件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
·
挪用资金罪具备什么条件能判缓刑?
挪用资金罪具备什么条件能判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
我国能实现信用卡诈骗缓刑?
如今,信用卡的使用已经很广泛,大部分的人都用信用卡,透支是信用卡的亮点。信用卡的普及方便了我们的生活,但同时也让投机分子找到了犯罪机会。信用卡诈骗罪的...
·
盗窃未遂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犯罪未遂属于刑事犯罪当中的一种具体的形态,在对行为人判刑之前,需要先做出认定,看其具体的犯罪形态是怎样的,不同的犯罪形态下关系到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承...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