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诉讼离婚不判离的条件有哪些

婚姻是法律上对于两个人结合的承认,当事人可以协商离婚,协商不成,也可以诉诸法律。在诉讼离婚中,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概念,法官享有很大的司法裁量权。那么,通常诉讼离婚不判离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哪些情况法院一般判离婚

1、一方患病,对方要求离婚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对于夫妻一方患病,对方要求离婚的情况,有细分了三种情况:

(1)一方患禁止结婚的疾病的,一般是指患麻风病尚未治愈的、艾滋病、梅毒、淋病、麻风、甲肝、开放性肺结核、精神分裂症、狂躁抑郁症等严重的传染病、精神病。

(2)性无能且无法治愈。这类疾病包括先天性性无能、后发性性无能。不管属于何种原因,只要是无法治愈,且无法完成性行为,对方要求离婚,都应当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3)一方隐瞒精神病史,经治不愈。这种情况,不要求难以治愈,只需要经过治疗没有治愈即可,或者久治不愈,就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2、非当事人本人自愿结婚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这一条主要是针对男方或女方在结婚时并不是自愿结婚的,这种情况来说的,在这一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下又可以分出3种不同的情况。

(1)包办、买卖婚姻,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然生活多年但婚后确实没有建立夫妻感情。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能建立夫妻感情,确实难以共同生活的。

(3)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

3、确因感情不和导致离婚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2)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此条是针对夫妻关系的本质而言的,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后如果出现以上两种情况,那么婚姻再继续下去,也许就是一种对彼此的束缚,因此法院一般判离。

4、一方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夫妻一方所做的某些行为也是导致双方走向离婚的重要原因,具体分为4种情况:

(1)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

(2)一方与他人通奸或非法同居经教育不改者,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或过错方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或经教育、处分,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再次提出离婚。

(3)一方有赌博、好逸恶劳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

(4)受对方虐待、遗弃或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5、犯罪或其他其他情形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此条具体可以分为2种情况:

(1)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或一方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夫妻感情的。

(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3)其他情形。

二、诉讼离婚不判离的条件有哪些

1、夫妻感情未破裂。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无论是采取哪种方式离婚,其实都不能说一定可以解除婚姻关系,此时还要看是否满足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条件才行。而在诉讼离婚中法院方面也有不准判离婚的条件要求。具体诉讼离婚不判离的条件有哪些,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当今社会未婚先育的事件越来越多
    当今社会未婚先育的事件越来越多,有些思想不是很成熟的,在父母并不赞成当事人双方在一起时会用这个未婚先育的方法来达成目的,当然,这种事件也越来越受到社会...


·夫妻的婚前财产包括哪些
    夫妻的婚前财产包括哪些1、其实婚前财产有哪些?就是指的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结婚之前就拥有的财产,包括的有不动产权和动产,比如说自己在结婚前的存款,工资,房...


·怎么确定离婚的损害赔偿数额
    只有夫妻离婚是因为一方存在法定的过错行为的,此时离婚无过错方才能要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那么您知道该如何确定离婚的损害赔偿数额吗?对于很多人来讲这个问题...


·打架把人家砍伤了会挨关多久
    打架把人家砍伤了会挨关多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9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


·妻子和别人的孩子怎么上户口
    给妻子上户口需要先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女方的户籍证明,之后拿着户籍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


·一、民法典中无效婚姻概念是什么?
    一、民法典中无效婚姻概念是什么?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起诉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判给谁
    有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因为孩子抚养权问题而产生争议,既然如此协议离婚肯定是不现实的了,那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由法院对孩子抚养权作出判决。此时起诉离...


·同居多久能算作事实婚姻
    在80年代的时候,我国的法制还很不健全,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很薄弱,表现在婚姻上,就是有不少人在结婚的时候只办酒席不领结婚证,这就可能会构成事实婚姻。那么,...


·胁迫结婚如何处理?
    胁迫结婚如何处理?胁迫结婚如何处理??方法有两种:(一)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受胁迫而申请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当事人本人。受胁...


·一、结婚五年离婚财产怎么分的?
    一、结婚五年离婚财产怎么分的?结婚五年后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解除,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成的,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进行判决。...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