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交通肇事负主要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肇事负主要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很多时候造成车祸并非仅仅是某一方的原因,而是多方共同造成的,这其中必然有人需要承担主要责任,有人需要承担次要责任,两者是相对的,那么在通常情况下,交通肇事负主要责任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交通肇事负主要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1、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2、具体来说,包括以下情形:

(1)车辆在路口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2)车辆在路口未按交通信号通行事故。

(3)车辆违反右侧通行规定、未各行其道的事故。

(4)车辆在路段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5)车辆未按规定变更车道、借道通行事故。

(6)机动车未按规定会车、后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事故。

(7)机动车未按规定调头事故。

(8)机动车未按规定超车事故。

(9)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事故。

(10)机动车违反规定装载事故。

(11)机动车未按规定行车、停车发生的乘车人事故。

(12)行人未按规定通行的事故。

(13)未按规定施工、作业事故。

(14)未按规定设置广告牌、管线事故。

二、负车祸主要责任应如何赔偿

1、赔偿比例: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赔偿。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比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有所浮动。

2、赔偿项目:

(1)医疗费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交通费

(5)住宿费

(6)营养费

(7)赔偿金

其一,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其二,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器具费

(9)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生活费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直接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牲畜;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由侵权人赔偿。

(12)间接财产损失

间接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停运和车辆贬值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遭受损害,而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车辆贬值损失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车辆的损害导致车辆价值的降低。

在双方事故中,一方承担主要责任自然另一方承担的就是次要责任了。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是以责论处、处罚得当、赔偿合理为基础,将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要承担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问题,所以要慎重对待。要是在这方面需要帮助的话,可以通过网站委托你所在地区的专业律师。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汽车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汽车转让协议书怎么写?汽车转让协议书怎么写?汽车转让合同车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购车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现将______车转...


·签署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后可以反悔?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双方当事人损失不大,双方可以签署《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自行达成赔偿。如果双方签署了赔偿协议书,一方反悔,那么协议书可以作废么...


·交强险赔偿对象是谁,交强险对谁赔偿?
    交强险赔偿对象是谁,交强险对谁赔偿?机动车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如果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的,那么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但是这也要先知道交强险赔偿对象是谁呀...


·车辆行驶压双黄线逆向行驶扣几分?
    车辆行驶压双黄线逆向行驶扣几分?一、车辆行驶压双黄线逆向行驶扣几分3分。逆向行驶罚款标准规定1、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


·一、购买二手车如何查车辆有交通事故未处理 事故车是指发生过
    一、购买二手车如何查车辆有交通事故未处理事故车是指发生过较严重的交通碰撞、翻车和自燃等事故的车辆。事故车辆一般主体(主要是指内部)的骨架部分受到损伤,...


·建筑安全是属于民生问题,为了可以使施工方严抓工程质量,在交付
    建筑安全是属于民生问题,为了可以使施工方严抓工程质量,在交付款项的时候都会扣除质量保证金,只有在确定建筑的质量符合相应的要求才会归还质保金。在最新的规...


·一、交警一般怎样处理交通事故?
    一、交警一般怎样处理交通事故?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步骤主要是:(一)接到指令,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理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


·单方事故不报警交警会追究吗
    在发生单方事故之后,如果你选择了隐瞒,不报警处理的话,是会被交警追究责任的。这里的单方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开车的时候,由于你开车的原因导致有人无辜受到伤...


·交通事故构成工伤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交通事故伤害。那么,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构成工伤的条件是什么呢...


·没有能力交社会抚养费怎么办
    所谓的社会抚养费指的是父母双反违反了我国的生育政策,例如未经过批准生育二胎而需要缴纳的费用,也称为罚款。如果没有能力交社会抚养费怎么办?如果没有能力缴...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