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工伤鉴定后工伤复发的处理规定是什么?

在工作中,往往会因为一些不起眼的小事导致工伤事故的发生。最让人担心的是工伤复发的风险。而很多人仍然对于工伤申请等的相关规定都不太清楚。那么,工伤鉴定后工伤复发的处理规定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工伤保险条例》(2011)中关于工伤鉴定后工伤复发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工伤鉴定后工伤复发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工伤鉴定后工伤复发的处理规定是什么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我国法律规定在鉴定后工伤复发的,如果还需要治疗,相关治疗费用仍然由工伤保险机构承担。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醉酒驾驶死亡认定工伤吗?
    醉酒驾驶死亡不属于工伤的认定范围,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


·现实中应当怎样开除单位职工才好
    要是用人单位想要开除单位职工的话,这必须要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开除情形才可以,不然单位的行为就是违法的,此时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那现实中应当怎...


·法律规定公司发工资扣什么税?
    法律规定公司发工资扣什么税?如果公司发的是税后工资,是不需要再交其它费用的,如果不是,可能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税后工资指的是税前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养老保...


·1、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
    1、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法经营的单位,有无用工主体资格。否则,既使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2、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


·什么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
    什么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一、什么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签署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其雇用行为或劳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签署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其雇用行为或劳动行为才受法律保护,未来劳动关系的变更或解除才能有据可凭。劳动合同的终止也就意味着劳动关系...


·朝阳工伤认定具体有什么内容?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出现的人身伤害为工伤。为了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我国法律对工伤及相关认定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那么,在朝阳的人们可能有这样一个疑惑:朝阳...


·公司强制员工周末加班算违法吗?
    公司强制员工周末加班算违法吗?是违法的,加班必须要有加班费或是补休,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反映情况。《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工业用地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工业用地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我们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一个法律凭证,就比如我们住的房屋必须要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这两...


·劳务派遣劳动关系的性质是什么?
    劳务派遣劳动关系的性质是什么?相对于正规就业而言,劳务派遣是一种典型的非正规就业方式,在我国亦是一种新型用工方式,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曾经存在的企...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