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主体是谁
www.nj64.cn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检察机关重点查办的渎职犯罪之一,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与徇私枉法罪、包庇罪等罪名在一定程度上不易区分,容易混淆,但在犯罪主体上面就规定的不同,那究竟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主体是谁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主体是谁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的犯罪构成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行政执法机关的正常执法活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 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行为首先必须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的。其次是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最后是不移交行为只有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犯罪。(三)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是行政执法人员,具体是指在国家公安、工商、税务、海关、检疫等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公务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故意不移交,明知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而对这种后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二、如何认定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认定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主要需区分清罪与非罪,本罪与徇私枉法罪的界限。(一)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是明知,而是出于其业务知识、经验不足,或者是调查研究不够充分,工作作风不够深入,思想方法简单片面造成认识偏颇而发生的错误行为,即使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一般也不构成犯罪,如果情节严重或者造成重大后果而构成其他犯罪的,应以其他相应犯罪论处。(二)区分本罪与徇私枉法罪的界限两罪都是特殊主体,都表现为徇私枉法,都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但两罪之间的区别是明显的: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后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2、客观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行政执法的职权,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的行为;后罪则表现为利用司法职权,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刑事枉法追诉或者枉法裁判的行为。3、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活动;后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主要是行政执法人员。每个具体案例的具体情节都不一样,每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涉案当事人是有罪还是无罪,是此罪还是彼罪的认定,关系到涉案人是否被剥夺自由,被剥夺多长时间的自由。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一,出了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标准是什么?
一,出了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标准是什么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
·
交通事故人员受伤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人员受伤怎么赔偿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发生交通事故人员受伤应该按照下列赔偿项目标准进行赔偿。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根据医疗...
·
交通逃逸判刑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保证社会的治安与稳定,同时也是为了对道路交通安全进行管束,我国对于交通逃逸的行为是予以严厉打击的。按照法律的规定,交通逃逸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对...
·
车辆不投保交强险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车辆不投保交强险会有什么法律后果不投保交强险后果是很严重的,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
·
一、早退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一、早退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职工早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算工伤。(一)交通事故发生在职工“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包括两个方面: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
·
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条件有哪些一、什么是债券上市债券上市是指证券交易所承认并接纳某种债券在交易所市场上交易,债券上市必须符合证券交易所和政府有...
·
车辆违章网上怎么交罚款?
车辆违章网上怎么交罚款?一、车辆违章网上怎么交罚款?1、到地区各工商银行网点,凭交通卡,注册个人网上银行或电话银行;2、登录地区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
新车没有买划痕险剐蹭怎么办
新车没有买划痕险剐蹭怎么办由于现在的车流量非常大,所以在日常的驾车过程当中总是难以避免会遇到磕磕碰碰,甚至给车辆造成划痕的这些情况。正是因为这样,有...
·
电动车由北向南机动车由东向西发生碰撞责任认定要多久
电动车由北向南机动车由东向西发生碰撞责任认定要多久一、电动车由北向南机动车由东向西发生碰撞责任认定要多久?电动车由北向南机动车由东向西发生碰撞责任认...
·
车辆交通违章能否异地处理?
车辆交通违章能否异地处理?很多车主在外地出差或者旅游的时候可能会遇到一些在违章情况,这个时候车主都会关心车辆交通违章违章能否异地处理,以及怎么去处理。...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