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新婚姻法婚后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男女双方在结婚后,很多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要是日后离婚,这部分财产就要进行分割。也正是因为涉及个人利益,人们都十分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那么,婚后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后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看遗产继承的发生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发生的;婚前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看有无遗嘱,且遗嘱明确规定遗产归夫或妻一方所有;

3、看夫妻双方有无关于婚前财产及婚后财产的归属特殊约定。

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如果夫妻有如下情况,即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财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1、指定赠与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归夫妻一方所有的,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比如,男方父亲去世之前,在遗嘱中明确自己死后房子归男方一人所有,排除其他人的权利。男方基于遗嘱继承取得的房产,不能作共同财产分割。

2、夫妻双方有约定

《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就财产进行约定。可以婚前约,也可以婚后约。内容可以设定婚后一方的收入归一方所有,不纳入共同财产的范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3、婚前财产

一方婚前的财产自然不应属于离婚时分割的范围之列。因此,离婚时如果一方能举证证明另一方要求分割的财产在婚前就已取得,这些财产就不属于离婚分割之列。

4、只能归一方的特定财产

有些财产,即使没有约定,也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是保障受害一方的生活,因此,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一般情况下婚后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需要排除一些特殊情形:指定赠与、夫妻约定以及只能归属于一方的特殊财产等。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怎么继承权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怎么继承权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其去世后,作为他个人的遗产发生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


·一、老人去世后养老金可继承什么意思?
    一、老人去世后养老金可继承什么意思?养老金可继承的意思就是投保人去世后养老保险中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


·胎儿继承遗产时被视为民事权利能力有哪些规定
    胎儿继承遗产时被视为民事权利能力有哪些规定根据《民法》总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此处的“遗...


·继承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继承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放弃继承权是否可以附加条件
    放弃继承权是否可以附加条件一、放弃继承权是否可以附加条件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而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要看所附的条件是否符...


·放弃继承是否还要承担诉讼费?
    放弃继承是否还要承担诉讼费?一、放弃继承是否还要承担诉讼费?放弃继承是不要承担诉讼费,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双方当事人不会发生一些争议,那么自然而然就...


·一、遗嘱公证中商铺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一、遗嘱公证中商铺继承需要什么材料?遗嘱公证中商铺继承需要以下材料,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


·2023最新继承法第一继承人是哪些人
    最新民法典第一继承人是哪些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继承权放弃丧失继承权的性质一样吗
    继承权放弃丧失继承权的性质一样吗?放弃继承权和丧失继承权的性质是不一样的,放弃继承权是当事人主动的放弃了自己合法的继承权,但丧失继承权是法律上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主要说明了什么中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主要说明了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主要说明了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