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拆迁后离婚房产怎么分双方觉得合理

国家大力改革,为农村改造较好的居住条件,把原有的田地拆迁改为公住房,有相当一部分的人因此小富起来,有人在拆迁后结婚,婚后因种种原因离婚,既然已经离婚了,那么房产是个主要的问题。那么拆迁后离婚房产怎么分双方都觉得合理呢?下面来说明下拆迁后离婚房产怎么分的问题。首先要列举下拆迁后离婚房产怎么分是属于哪一种住房类型。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国有土地上的私房,离婚后房产拆迁补偿分配问题

私房也成私有住宅,是指由个人或家庭购买、建造的住宅。在农村,农民的住宅基本上是自建私有住宅。公有住房通过住宅消费市场出售给个人和家庭,也是私有住宅。对于私有住宅,离婚后的拆迁补偿只给予产权人,也就是说只给房子的主人。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就是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夫妻共同居住的房产归属于哪一方。因此,离婚后房产已经属于了一方,房产拆迁补偿按照规定只属于房屋产权一方,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二、 公房,离婚后房产拆迁补偿问题,分割离婚房屋拆迁补偿问题
公房是指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居住人没有产权的房屋。按照法律规定,未取得产权的公房,离婚需要确定由哪方进行使用居住,并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对于公房拆迁补偿的,政策一般是对居住人进行补偿。因此,对于未取得产权的公房,离婚后未取得居住使用的一方,也是没有权利分割离婚房屋拆迁补偿款的。
三、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离婚后分配问题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款,离婚后还有没有权利分割视政策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如果集体土地上,也就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对宅基地住房的产权人进行补偿的,则离婚后未取得房产产权的一方无权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如果政策规定按照户口进行拆迁补偿,则户口未迁出的,可以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户口迁出的,根据政策的规定,则离婚后无权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根据拆迁时房屋类别的不同,所得的钱款数额也不尽相同。夫妻二人离婚时应根据房屋的类别,先协商分配,如果协商未果,再请专业律师协助,以争取利益最大化。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购买房子的目的自然是为了获得房子的所有权,而在我国,针对房子
    购买房子的目的自然是为了获得房子的所有权,而在我国,针对房子这样的不动产来讲,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了登记备案之后才能获得所有权。而现实中,往往也很容易出...


·买房时需注意哪些环节?
    买房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由于涉及到的价值很大,因此很多购房者也会小心翼翼,但由于没有注意到其中应当注意的环节,也是很容易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那具...


·天津房产继承公证规定是什么?
    天津房产继承公证规定是什么?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死者死亡证...


·江苏省建湖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江苏省建湖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房子对于一个家庭的重要性相信您都能了解,我国近几年因为经济的发展,使得许多房屋所有人面临房屋拆迁。被拆迁人的损失必然是要...


·贷款买房首付多少合适?
    在购房压力越来越大的当下,人民纷纷选择通过贷款来进行购房,但您又对首付这方面不大了解。下面,我们就为您从贷款买房首付多少合适出发介绍一下银行对首付比例...


·买房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想要买房,由于房地产行业的水比较深,同时房产涉及到的价款也很大,因此作为购房者应该先了解清楚其中的各个环节之后,再实际购房。那您知道...


·二手房定金合同约定里的注意事项
    随着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转卖二手房。现在的二手房并不一定是指旧的房子,如今很多新房子也被当做二手房来转卖。关于二手房定金合同约定,双方应该遵...


·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一、婚后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


·湖北省宜都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包括哪些项目?
    湖北省宜都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包括哪些项目?湖北省宜都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包括的项目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这几项的总和我们统一...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1.买卖不破除租赁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一般这就被认为是买卖不破除租赁原则...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