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酒后驾车是一项十分危险的驾驶行为,特别是醉酒驾车,驾驶人会产
www.nj64.cn
酒后驾车是一项十分危险的驾驶行为,特别是醉酒驾车,驾驶人会产生视觉模糊、意识不清晰、反应能力迟缓、精神亢奋等不良反应,在路上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大大提升,甚至有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不仅严重危害道路公共安全,而且会导致无辜者的重大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那么,南京醉驾113会如何判罚呢?
一、醉酒驾车判断标准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二、醉酒驾车怎么处理
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新修订的刑法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明显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201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的醉驾案件进行调研,并酝酿出台相关司法解释。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3、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4、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综上所述,关于南京醉驾113如何判罚的问题,由于法律规定体内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的就属于醉驾,认定为危险驾驶罪,首先行政处罚包括驾驶个人车辆的,吊销驾照5年,驾驶营运车辆的,吊销驾照10年,且十年后即使又取得驾照也不能再驾驶营运车辆;其次刑事处罚包括半年以内拘役并处罚金,若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追究其他刑事责任并终生禁驾。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机动车逆向行驶出现事故怎么处罚
在驾驶员驾驶车辆的过程中,常常会有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发生,这大部分原因是因为驾驶员本身对交通意识的薄弱。那么,您认为机动车逆向行驶出现事故怎么处罚呢?...
·
随着社会的发展,道路上车多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有时可以私了,
随着社会的发展,道路上车多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有时可以私了,如果选择报警,等交警查看现场后会对事故进行责任的认定,哪一方是主要责任哪一方为次要责任等等...
·
交通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什么?一、交通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什么?交通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一级伤残(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
·
一、对于一般醉驾罚款怎么交?
一、对于一般醉驾罚款怎么交?去当地交管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交通罚款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法定的交通罚款收款机构是指定的银行,指定的银行等收...
·
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给社会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影响,醉驾也是交通部
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给社会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影响,醉驾也是交通部门所抓的重点,一旦发现有驾驶员醉酒驾车的行为都会给与严厉的处罚,还有可能归为刑事案件,那么...
·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负全责,原因如下: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负全责,原因如下:1、根据交通法规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2、...
·
视情况而定。职工发生交通事故死亡
视情况而定。职工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应该由交通事故的肇事者赔偿丧葬费,交通事故处理之后,不足以弥补社保赔偿的,社保才可以给予补偿,也就是说,不可以领取双...
·
因疫情交通管制员工无法按时返岗的算旷工吗?
因疫情交通管制员工无法按时返岗的算旷工吗?一、因疫情交通管制员工无法按时返岗的算旷工吗?因疫情交通管制员工无法按时返岗的,需要向公司说明情况和请假...
·
法律判定信用卡诈骗罪判刑罚金谁交?
信用卡诈骗罪一旦罪名成立,情节严重,都会被判处相应的惩罚,也会判处相应的罚金。罚金是法律规定的一种强制执行的处罚,不容拒绝。信用卡诈骗罪判刑罚金谁交?...
·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一般都会很慌张,可是,如果真的万一发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一般都会很慌张,可是,如果真的万一发生交通事故,我们一定要保持冷静,要及时处理。那么,遇上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呢?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