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车祸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标准是怎样的?

车祸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标准是怎样的?由于车祸会耽误受害人或照顾受害人家属的工作,因此一般是会做出误工费方面的赔偿。我国《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详细对车祸误工费的赔偿做出了规定。那么您知道车祸误工费怎么算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车祸误工费怎么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对于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对于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对于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指因道路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没有减少收入的,不应当赔偿误工费。误工费的赔偿分为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种情况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1、无固定收入的,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证明,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2、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纯收入计算。3、无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是指交通事故发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均生活费,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该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额或者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车祸中误工费的具体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在具体计算的时候需要知道赔偿对象是否有固定的收入,误工的具体时间是多久,这样计算出来的赔偿数额才是比较准确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车祸平责误工费怎么算?
    车祸平责误工费怎么算?同等责任误工费也是都一半的;误工费不仅可以向致害人主张,如果交了保险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关键与提...


·车祸骨折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有哪些?
    车祸骨折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有哪些?车祸骨折保险公司赔偿标准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和收入等因素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交强险的赔付标准:发生交通事故后
    交强险的赔付标准: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有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判定书,当判定车主有责任时:在车辆发生事故后,交强险所能赔付的最高限额总计为12万2千元人民币...


·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处理
    开发商无正当理由延期交房的,购房人应当催告,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如果仍然没有交房,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另外购房者也可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交通事故鉴定与工伤鉴定材料都给交通事故处理吗?
    现在交通事故十分频繁的发生,那么如果是在上下班的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的,就可能会设计到交通事故鉴定和工伤鉴定这两种,但这些资料都应该交给谁呢?那么接下来...


·标的物交付的方式有哪些
    标的物交付的方式有哪些1、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即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此为交付的常态。2、观念交付。观念交付又分为三种:...


·商业车险可以不买吗有哪些
    商业车险可以不买吗有哪些险种一、商业车险可以不买吗可以不买商业险。商业险的购买属于自愿,只有交强险和车船使用税是必须购买和缴纳的,在当前社会形...


·自然人股东转让100%股权交税
    自然人股东转让100%股权交税一、自然人股东转让100%股权交税税费有?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缴税的税费主要有以下几项:1、营业税:国税总局明确个人股权转让不...


·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要交保证金吗
    被刑事拘留不需要交保证金,只有取保候审才需要交保证金。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


·一、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怎么办?
    一、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怎么办?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当事人应当可以、并力求记住对方车辆及对方的以下几种特征并及时报警:1、车辆的型号。如...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