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协议和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www.nj64.cn
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协议和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我们发现有些时候当事人签订的是合同,但有些情况下签订的却是协议,虽然合同与协议在实践中使用的都是比较频繁的,但在不少人的眼里这二者还是存在一定的区别。那究竟协议和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由于合同各种各样,性质、种类的不同,合同的具体条款是不一样的,但概括起来,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合同中不写明当事人,就无法确认由谁享受权利,由谁承担义务。合同中不仅要把当事人都写进去,而且要把各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都规定准确、清楚。如建设工程合同要明确规定发包人的名称和住所,也要明确规定承包人的名称和住所,法定的资质等级。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表明了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与要求。标的是一切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不同性质的合同,其标的也不一样,如买卖合同的标的是货物,借款合同的标的是货币,运输合同的标的是承运人所提供的劳务,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承包人承建的工程项目等。
3、数量。数量是标的量的规定,是对标的的计量,是衡量标的大小、多少、轻重的尺度。合同的数量是必备条款,没有数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标的数量是通过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来衡量的,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统一计算方法。订立合同时,标的数量、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必须合法、准确、具体。不要使用一车、一箱、一筐、一堆等含混不清的概念。
有些标的物由于物理属性可能会产生自然增减的情况,还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合理磅差、正负尾数、超欠幅度、自然损耗率等。
4、质量。质量是标的的质的规定性。质量是指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状况。标的质量包括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劳务质量。产品和工程质量可以根据自身的物理、化学、机械和工艺性能等特性,以及形状、外观、色彩、气味等方面来判断。劳务质量可以根据劳动成果、服务态度等来判断。
质量指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在签订合同时,质量标准要规定具体、详细。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签订;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对于双方约定提交样品的,如果能够保存,双方应将相同的样品(经双方签封)各自保存一份;如果不易保存,应将样品名称、品种、规格、型号、等级、质地等详细记录清楚,各存一份,以作验收凭证。
5、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是取得标的物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用货币支付的价金,是有偿合同的主要条款。价款是标的物本身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在某些情况下,价款也包括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相关费用。报酬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对提供劳务或者劳动成果的另一方当事人给付的酬金。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就是合同当事人实现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界限。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也是确定合同是否按时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的客观依据。履行期限一定要规定明确具体,如某年某月某日。
履行地点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履行义务和另一方当事人接受履行义务的地方。它关系相关费用的负担,风险的承担,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等,也关系到合同当事人责任的承担,是合同是否已经得到适当履行的重要依据。合同必须对履行地点作出明确规定。
履行方式是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履行合同义务的方法。履行方式包括时间方式和行为方式。如一次履行还是分期分批履行是时间方式;送货、自提、代办运输是行为方式,结算用汇票、商业汇票托收承付、现金等也是行为方式。凡代办运输的,还要明确规定运输工具、运输路线及到站(港)的准确名称和运杂费的承担。
7、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不履行或者不全面、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使对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也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有利于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8、解决争议的方法。争议又称纠纷。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指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有:
一是双方通过协商和解;
二是由第三人进行调解;
三是通过仲裁解决;四是通过诉讼解决。
二、合同和协议的区别
合同是一种比较正式化比较严谨的契约,而协议更趋向于口头化。双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您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我们达成一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就叫合同。
一般来说,生效的合同和协议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没有生效或因为一些条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协议的一方是个7岁的小孩,这样的合同就没有效力。
需要公证的合同或协议只是把合同或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如果法律没有要求,合同,协议的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是不需要特别的公证的。 合同或协议一般两份就够了。合同当事人各持一份,至于您说的第三份,很可能是给见证人或第三人,这个作用也是为了强化合同或协议的效力,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
合同或协议一般只是名称,叫法的不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和道德风俗,当事人可以任意约定合同或协议的名称,内容,形式,都是有效的。
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但其实协议和合同就是一回事,只不过在名称上有些许不同,实践中双方达成一致的话可以将约定好的内容固定下来,此时签订合同也可以,写成协议也是没有问题的,但也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做出,这样才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一、合同到期了不续签申请怎么写?
一、合同到期了不续签申请怎么写?本人___与___所签劳动合同即将于___年___月___日到期,现本人决定不续签,特此说明。说明人:___,___年___月___日。1、没有固定...
·
超过2年没续签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
超过2年没续签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超过2年没续签合同赔偿规定是需要进行24个月本人工资的两倍赔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
·
签字并盖章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签字并盖章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
·
与国企签两方合同毁约怎么办
与国企签两方合同毁约怎么办1、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
·
何时合同会被确认无效
何时合同会被确认无效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如果一方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时,所签订的合同将会被确认为无效合同。除此之外,何时合同会被确认无效呢?合同有效...
·
私募基金合同订立范本
私募基金合同订立范本私募基金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我们是由资深证券从业人士组成。正直、诚信、敬业的为客户管理证券资产,本私募“...
·
合同履约管理制度
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在生活中,公司为了规范合同履行,对合同进行有效地管理,明确各个负责方的职责所在,一般都会制定相关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那么合同履约管理...
·
阴阳合同效力认定是怎样的?
阴阳合同效力认定是怎样的?一、阴阳合同效力认定是怎样的1、认定有效的情形:(1)、对于差价以装修名义并且差价较小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2)、没签过户...
·
合同履行完毕可以主张违约金吗?
合同履行完毕可以主张违约金吗?一、合同履行完毕可以主张违约金吗?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合同履行完毕的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就中止,...
·
合同生效后双方都未实际履行,是否有效?
合同生效后双方都未实际履行,是否有效?一、合同生效后双方都未实际履行,是否有效法律效应还是有的,如果双方都没有履行好自己相应的责任,双方可以协商来废除...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