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集资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www.nj64.cn
集资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在信息通讯技术迅猛发展的当今时代,科技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使得诈骗不断得以滋生。在生活中我们可见到的诈骗方式五花八门,但不论是哪一类型的诈骗都触犯了法律规定,需追究其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而不同的诈骗罪既有其共性也有其特性,就如集资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不可同一而语?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说道说道他们之间的区别,以便于您了解。
一、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使用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一种手段。“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据为己有,既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非法集资的个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的控制之下。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经济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合同”主要是指经济合同。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发徒工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五种行为:
a、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b、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c、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d、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e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集资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区别
集资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均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该犯罪行为不但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特别是损害了投资者的切身利益,而且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后者侵犯的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和市场秩序,该犯罪行为在侵害他人财产权益的同时,也侵害了经济合同管理秩序,扰乱的是我国市场经济秩序。
2、犯罪的对象不同:前者是行为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其侵害的对象是不特定的群体,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特别是损害了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综上所述,虽然集资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与客体大不相同,但是他们的所得都属于非法占有,这些行为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了财产损失,甚至危害了社会的公共安全,一旦发现从严处理。在此我们有提醒您的是,诈骗在生活中防不胜防,凡事多留一个心眼,不贪小便宜很大程度上还是可以避免该类案件的发生。
<<案发地
*
<<手机号
*
·
要式合同如何处理
要式合同如何处理一、要式合同如何处理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双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这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是...
·
保险代理合同纠纷处理如何进行?
保险代理合同纠纷处理如何进行?随着我国人民群众保险意识的不断增强和保险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绝大多数人都有过购买保险的经历,许多人正在保险期限中,不论是...
·
艺人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最高可以是多少
艺人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最高可以是多少合同规定的违约金艺人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最高可以是多少也需要综合艺人的收入以及其他与公司相关的约定来确定。1、《民法典》(...
·
赞助合同范本是什么?
赞助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现在某个大型活动或者是一个小饭店的赞助商,都是要签赞助合同的,那么,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后,根据双方的意愿签赞助合同,双方的行为...
·
居间合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有什么区别
居间合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有什么区别一、居间合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居间委托人的权利居间合同委托人是指委托居间人进行定约中介活动的人,包括法人...
·
私募基金销售合同怎么写?
私募基金销售合同怎么写?私募基金销售合同甲方:注册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注册地址:联系人:电话:介于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
·
买卖不破租赁还需要重新签合同么
买卖不破租赁还需要重新签合同么1、买卖不破租赁不需要重新签合同,对于租赁合同如果还在租赁有效期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
·
一、租店面签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一、租店面签合同违约金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
·
餐厅承包合同模板具体内容 随着现在人们对于美食的热烈追求,
餐厅承包合同模板具体内容随着现在人们对于美食的热烈追求,国内外各大餐饮业的迅速发展,餐饮业目前发展热潮趋势已经无可避免。在餐饮服务业中,承包餐厅等必...
·
合同到期不续签合法的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合法的吗一、合同到期本人不续签是不合法的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必须续签劳动合同,因此合同到期本人不续签是合法的。二、合...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