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方式有哪些?
www.nj64.cn
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方式有哪些?
国家为了促进土地合理使用,会将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让,有无偿也有收取一定费用的,一些人会承包这些土地,进行开发,如建厂、种植蔬菜、办养殖场等,其中具体事宜方式是如何的呢?今天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事情吧。
一、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方式
指政府作为国有土地的代表以什么形式或程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按照有关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协议、招标、拍卖和挂牌。
二、具体方式介绍
1、协议出让
协议出让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偿使用土地的愿望,由国有土地的代表与有意受让人进行一对一的谈判和切磋、协商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有关事宜的这样一种出让方式。
2、招标出让
招标出让是指在指定的期限内,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以书面投标形式,竞投某地段土地使用权,由招标人根据一定的要求择优确定土地使用(即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出让方式。以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不仅要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要明确招标的效力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限内应负的责任等。
3、拍卖
拍卖又称竞投,有些地方也叫“拍让”。它是指由土地所有者代表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权有意受让人到场,就所出让使用权的土地公开叫价竞投,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一种出让方式。
4、挂牌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三、工业用地出让金计算
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基准地价: 凡符合高新区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用地出让基准地价16万元/亩。
为支持工业项目,采取以下政策予以优惠:
1、投资额在400万美元以上,注册资金在200万美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和经省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其土地出让价格在基准地价基础上优惠10%;投资额在400万美元以下,注册资本在200万美元以下的一般性工业项目,执行基准地价。
2、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后3日内交齐土地出让金及各种税费的,出让金再优惠10%。
3、对全市产业结构调整有较大影响,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高新技术工业项目,土地出让价格由高新区管委会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出让地价原则不低于土地征用价格,差额部分由高新区财政补贴。
4、土地使用金每年1元/平方米。一般性工业项目用地使用金免5年;高新技术项目土地使用金免10年,期满后逐年缴纳。
有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拍卖和挂牌的出让方式,如果有特定意愿,可直接与政府相关人员进行协商,其他是以公开投标竞争等形式出让,不同的出让方式、使用土地的目的不同,所收取的出让价格也是不同的,需要以实际情况确定。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什么情况会减地,哪些情况能增地?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什么情况会减地,哪些情况能增地?这项政策对稳定农村土地、促进农业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运行的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如很多...
·
外地人能在北京买房吗?相关的政策是怎样的?
对于大多数在北京工作多年的人,买房可能是他们一直奋斗的目标,不同的城市买房的政策会有所区别,尤其是外地人在京买房,可能限制的条件就会更多。相信很多人都...
·
信宜钱排高速征收土地多少钱一方?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如今高速也在不停地建设,为了让您体会高更加便捷快速的出行,高速公路的建设往往涉及非常广的范围,这也就意味着会有部分土地需要改变其原来...
·
湖北省枝江市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枝江市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枝江市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马家店街道办事处,仙女镇烟墩包、仙女、金湖、覃家坡、屈店、桃花垱、金山村,董...
·
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可以跨省吗具体流程又是怎样
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可以跨省吗具体流程又是怎样一、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可以跨省吗?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可以跨省吗?答案是可以。二、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流程1、办理营业...
·
甘肃武威征地补偿政策有哪些?
甘肃武威征地补偿政策有哪些?2017年2月19日,甘肃省政府发布了更新后的征地补偿相关规定,这是对于甘肃各个地区的征地补偿都是一次更新。相信很多的武威市市民都...
·
宁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合同应该怎么写
宁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合同应该怎么写宁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合同应该怎么写[]土让字第号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有哪些?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对城镇国家所有的土地,我国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
·
国家征地树苗补偿标准与其他补偿标准
国家征地树苗补偿标准与其他补偿标准国家征地树苗补偿标准与其他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
·
农民对征地方案有意见时怎么办
农民对征地方案有意见时怎么办如果被征收人对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方式维护权益。1、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收人或...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