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土地使用权证书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权证书怎么办理
如今我国各种各样的法律制度已经越来越健全,在生活当中,如果您有什么纠纷的话,必须有着相应的依据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对土地使用过程当中,您也必须去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样自己对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利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土地使用权证书怎么办理?

一、土地使用权证书怎么办理?

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利”的侵犯。

《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

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2、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3、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
我们可以看出,土地使用权证书是由我国的国土资源局进行办理的,其办理流程主要为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审核登记,最后颁发证书。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对各位公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集体土地和家庭承包的土地区别及征地补偿怎么分配?
    集体土地和家庭承包的土地区别及征地补偿怎么分配?农村集体土地和家庭承包的土地之间应该是属于包含于被包含的关系,家庭承包的土地是属于农村集体土地的一种...


·合同诈骗报警受地点限制吗
    不受,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


·安阳县磊口乡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安阳县磊口乡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征地补偿工作要求相关的执法人员能在与人民群众协调沟通、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进行。我们知道,征求补偿是一个繁琐复...


·房地产公司法律问题有哪些
    房地产公司法律问题有哪些?中国人民都信奉有房有家的理念,认为房子是生活的保障,因而房地产产业是我国一个非常重要的产业,也是利润极高的产业。但是在房地...


·安徽省年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安徽省年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征地现象也越来越多了,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民也变得越来越关心新政策的实施,...


·农村中土地租赁协议该怎么写
    农村中土地租赁协议该怎么写土地租赁协议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签订如下...


·在我国离婚办理地点是在哪里
    离婚协议书和法院的离婚判决书,都不能够真正意义的证明夫妻之间的关系已经正式解除。对于男女双方来说,都应该在领取离婚证以后才能够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正...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几年来,我国城市化建设快速推进,国家根据发展需要统筹规划土地,需要征收土地,并且根据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拆迁...


·四川2023年征地补偿的概念是什么?
    四川征地补偿的概念是什么?四川2018年征地补偿的概念是: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


·外地人买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一、外地户口在买房手续。1、购房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薄等身份证明;2、外地户口,以家庭为单位在广州可购买一套住宅,且必须提供五年内连续三年...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