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中小企业融资法律法规中有关贷款的内容大致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法律法规中有关贷款的内容大致有哪些

现代社会中,为了企业资产和利益,中小企业融资是非常普遍的事情。为了规范融资的事情,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以便管理企业以及避免不必要的矛盾。那么中小企业融资法律法规中有关贷款的内容大致有哪些呢?感兴趣的请往下看。


中小企业融资法律法规中有关贷款的内容大致有哪些?

一、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1、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

2、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5年以下的贷款。

3、长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5年(含5年)以上的贷款。

二、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1、信用贷款,系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2、担保贷款

(1)保证贷款,系指按《民法典》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为前提而发放的贷款。

(2)抵押贷款,系指按《民法典》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3)质押贷款,系指按《民法典》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3、票据贴现,系指贷款人用信贷资金购买未到期商业汇票,在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时,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三、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

1、自营贷款,系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取本金和利息。

2、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而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贷款人(即受托人)收取手续费,不得代垫资金。贷款人办理委托贷款的资格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四、贷款期限

1、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标明。

2、自营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不得超过10年,超过10年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3、票据贴现的贴现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到承兑票据到期日止。

五、贷款延期

1、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当提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延期。申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延期还应当由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是否延期由贷款人决定。

2、短期贷款延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延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延期不得超过3年。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六、贷款利息和利息管理

1、贷款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标明。

2、延期贷款利率按签定延期合同之日的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贷款的延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档次期限,则在原期限和延期内均按新的利率档次计收利息。

3、逾期贷款按规定加收利息。

4、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的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

5、贷款贴息应当坚持谁确定谁贴息的原则。应贴补的贷款利息,由利息贴补者直接补偿给借款人。

6、除国务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缓息和免息。

通过上面文章的阅读,您应该对中小企业融资法律法规有关贷款的内容有所了解了。至于贷款是需要担保人或信用的,银行愿意将大量资金投放给信用良好的大型企业,而中小企业一般需要用其他办法才可获取资金。倘若各位还有什么不能理解的方面,请向在线律师咨询。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债权合同?
    债权合同有哪些一、债权合同有哪些从法律上讲,债的产生有四种原因:合同关系、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因此常见的债权合同有四种:即合同之债,无因...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金额怎么确定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金额怎么确定一、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金额怎么确定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


·集资诈骗罪受害人退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社会活动中,贪小便宜,不劳而获等等的心理被非法分子放大,群众常常会受到一些犯罪团伙的集资诈骗,导致资金投入一去不还,而当犯罪团伙落网后最关系的问题就...


·信用卡借出还不上许承担什么责任?
    信用卡借出还不上许承担什么责任?信用卡借出还不上许承担还款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可能会按照信用卡诈骗罪来进行处罚。以下是相关规定:逾期不仅有最低未还款部...


·村上欠钱不还怎么办的?
    村上欠钱不还怎么办?法院会采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的财产情况,实在没有钱的,需要中止执行。欠债不还起诉处理方法1、诉前财...


·信用卡欠款50万判多少年?
    一、信用卡欠款50万判多少年?信用卡欠款50万,数额巨大,涉嫌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借条上面少了借条两个字可以吗?
    借条上面少了借条两个字可以吗?1、借条上面少了借条两个字也是可以的,借条是否是借条,要看其的内容,而不是标题,要是标题写着“借条”二字,同样属于借条的。...


·欠钱不还还不说人话怎么办?
    欠钱不还还不说人话怎么办?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


·老赖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老赖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1、老赖公司欠钱不还直接去公司,要求公司的负责人员对于此事进行说法。协商不成的情况之下去法院诉讼。借钱的第一步就是要立下欠条,保...


·欠钱不还找不到他家怎么办?
    欠钱不还找不到他家怎么办?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法院会根据公安机关找到债务人的相关地址,要求其进行还款。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