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根据2008年记录的交通事故统计显示,50%以上的交通事故都

根据2008年记录的交通事故统计显示,50%以上的交通事故都是由酒后驾驶引起的。在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和受害者协商,拿到了受害者的交通事故谅解书,那么醉驾后交通事故谅解书是否能帮助肇事司机判决 缓刑呢?下面就由我们来问您解答。


谅解书与缓刑是没有必然关系的,但是人民法院是可以考虑的。

一、醉驾后交通事故谅解书是否能缓刑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醉驾后交通事故谅解书,是有可能被判缓刑的,有谅解书,说明有悔罪的表现,符合缓刑条件之一。

二、危险驾驶适用缓刑的条件

缓刑是一种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放在社会上改造的刑罚制度。其适用条件有:

(1)、原判刑罚是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人不是累犯或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3)、犯罪人同时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①犯罪情节较轻;

②有悔罪表现;

③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只要危险驾驶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就可以适用缓刑。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危险驾驶不能适用缓刑的情形

1、有危险驾驶前科(三年内);

2、有冲卡等不配合检查行为;

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4、造成一人以上轻伤;

5、有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6、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7、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8、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9、严重超载驾驶的;

10、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四、缓刑期间应遵守的义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五、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应处拘役,并处罚金。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醉驾后交通事故谅解书是否能缓刑问题的全部解答了。酒后驾驶造成的严重后果令人果触目惊心,已经严重危害社会的稳定和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醉驾酒驾都不可取,一时的痛快可能会造成多个家庭的痛苦。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北京机动车牌照转让协议怎么写?
    北京机动车牌照转让协议怎么写?古时候人们做生意都讲究的是白纸黑字,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仍然在遵守着这一习惯,就拿机动车转让来说,我们知道汽车销售是...


·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误工费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误工费是怎样的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的人均汽车保有量呈逐年上升的态势,道路上的汽车越来越多,所以各种磕磕碰碰的交通事故也呈多发趋势。有车一族开车除了谨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外,还应当对...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在发生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即使对方无法承担高额的医疗费,也可以先治病救人,减少人员伤亡。下面,我们将会详细的为...


·新车没有临时牌照可以上路吗
    新车没有临时牌照可以上路吗一、新车没有临时牌照可以上路吗?新车没有临时牌照是不可以上路的,人们买到新车子后,都想尽快给它上牌,也尽快让自己能驾驶它上...


·一、开发商逾期交房?
    一、开发商逾期交房有哪些表现形式在诸多商品房预售合同案件中,大部分是因开发商逾期交房引发的,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形:(一)开发商未取...


·一、关于醉驾罚款在哪里交?
    一、关于醉驾罚款在哪里交?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1、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


·按照规定汽车车船税什么时候交
    交强险的时候。车船税属于地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对于机动车,为了方便纳税人缴税,节约纳税人的缴税成本和时间,依据规定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一、交通事故最轻微的骨折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最轻微的骨折如何处理?交通事故中受伤至轻微骨折的赔偿是应当进行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伤残费用,交通事故骨折伤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交通死亡孩子抚养费怎么计算的?
    父母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会将自己的收入的一部分作为孩子的抚养费。但是由于特殊的原因,父母死亡的这种情况,抚养费就成为了一个难以解决的复杂问题。当事人就...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