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误工费就是指当我们在生活中遭受意外事故受伤时,负有赔偿责任者应向受害人支付因无法进行劳动而损失的收入。虽然我国咋法律中规定了多种保护受害人获得救济的权利内容。但是,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在司法实践中,关于误工费的实际赔偿却不尽人意。受害人应当了解关于误工费的知识,那么,当我们申请误工费赔偿时,需要什么材料呢?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工费车保险赔偿需要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三、《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四、《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六、工费赔偿标准及原则

对于误工费这种消极损失的赔偿,采取的是全面赔偿原则,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实际收入状况来确定。其中,对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的误工费,采取了差额赔偿原则,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数额为客观计算;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的误工费,采取定型化赔偿原则,以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来确定,赔偿数额为主观计算。 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或其亲属要提供有固定收入的相关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卡或工资条、银行账单、纳税证明等,以及其固定收入有实际减少的相关证据。若工作单位未停发受害人因病请假期间的工资则不能主张误工费,若只扣减部分工资的则只能对扣减部分主张误工费。 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或其亲属需提供受害人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相关证明,包括银行账单、纳税证明等。若无法举证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但有其从事相关行业工作证明的,则可根据受理案件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似行业的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标准来计算误工费。若既无法证明受害人最近3年平均收入,又无所从事相关行业证明的,只可按照受理案件发生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误工费。 误工费的截止时间可以以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为准,当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以定残日前一天为准,即伤残鉴定意见书的鉴定日期的前一天。以有利于受害人为原则二者选其一。以上就是我们关于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明材料的回答。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动是用来来维持生活的。当劳动者遇到意外事故后,赔偿补偿是很重要的内容。我国法律关于劳动者误工费的规定有很多漏洞,因此我国应该增加对误工费补偿的立法,使得劳动者可以利用法律的强制力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一、关于工伤赔偿规定的项目有哪些?
    一、关于工伤赔偿规定的项目有哪些?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


·劳动合同公司赔款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公司赔款的依据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辞退试用期员工要签解聘合同吗
    辞退试用期员工要签解聘合同吗?辞退试用期员工需要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


·上班途中锁骨骨折工伤公司能赔偿多少钱
    工伤,通常就是指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所遭受的身体上的损害。众所周知,工伤赔偿的具体金额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工伤鉴定的等级。伤残等级主要分为一到十十个等级,...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诉讼时间计算怎样规定的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诉讼时间计算怎样规定的一、劳动仲裁裁决不服诉讼时间计算怎样规定的1、不服劳动仲裁的申请人,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时间是从自收到劳动仲...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年假是在各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的职员都可以享受的福利待遇,由于我国的企业种类较为繁杂,为了防止用人单位不按照标准给休假期间的职员发放工资,国家相关部门制...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约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约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的第46条:除...


·正式工的对立词就是临时工,临时工的工资主要以日结的方式,与正
    正式工的对立词就是临时工,临时工的工资主要以日结的方式,与正式工有很大的差别。在我国随处可见临时工,而且临时工的福利待遇存在很多问题,如辞职。那么,我...


·单位是否可以随意约定劳动合同违约金
    我们发现在劳动合同里面其实也是有关于违约金的约定的,但需要注意劳动合同与其他的合同不同,我国在这方面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限制。若当事人需要进行违约金约...


·施工过程中电钻多长时间算扰民
    施工过程中电钻多长时间算扰民一、施工过程中电钻多长时间算扰民?扰民不是根据电钻使用的时限决定的,是根据使用的时间点决定的,如果电钻是在晚二十二点至晨...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