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房产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房产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房产转让不管是二手房还是其他的情况,在进行交易的过程当中,可能有一些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关注合同当中的细节,或者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省略了当中的某一个流程,致使自己在对房屋使用的时候没有办法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房产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一、房产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一)购房者一定要对售房者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1、查看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件。

2、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如果是几位共有,则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

出售房产时,房屋的产权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也要全部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签章。

(二)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进行必要的了解。

1、售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

2、房产面积多大?

3、该房产用途是什么?是办公还是居住,或是其他?

4、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

5、该房产是否已设定抵押?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在这里,如果该房产已设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为售房者,抵押权人就是售房者将该房产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银行;受让人就是购房者。这个规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那么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

二、如何办理房屋转让手续?

1、签订合同

房地产买卖、交换、赠送或抵债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2、过户申请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或合资、合作、兼并、合并合同等法律文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3、价格申报

双方在房屋买卖、交换、赠与或抵债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

4、过户申核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手续的,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转让当事人。

5、缴纳税费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变更登记

凡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申请过户的文件移交房地产管理机构,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7、领取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地产登记机构在15日完成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制作房地产权证。

在签订合同之前,首先对于售房者要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另外就是对房产要进行了解,这样才能确保合同签订以后,自己的住房利益能够得到全面的保障。购买房产或者是对他人的房产进行接收,对普通公民来说签订合同的时候都一定要引起注意,避免发生以合同纠纷。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离婚房产不过户怎么办理?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如果达成协议,在民政部门离婚后就可以一同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了。也有协议离婚后当事人反悔财产分割办法然后拒绝过户的情况。离婚房...


·房屋买卖合同自什么时间生效
    买房子始终是人生的重要大事之一,千万不可马虎,您都知道凡是从事交易,一定少不了签合同这一程序,买卖房屋也不例外,而房屋买卖合同又是买卖房子的重要程序和...


·房屋登记费按件收取
    房屋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房屋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二、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住房登记一套为一件;...


·很多人认为只有在买卖房屋的时候才会出现风险,但其实在租赁房屋
    很多人认为只有在买卖房屋的时候才会出现风险,但其实在租赁房屋的时候,给当事人带来的风险也是不少的,而当事人要是不能正确应对这些风险,就会给自身利益造成...


·一、一般门面房租赁如何缴税?
    一、一般门面房租赁如何缴税?1、按照租金收入交纳5%的营业税;2、按照租金收入交纳12%的房产税;3、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所记载的租金的金额交纳千分之一的印花税...


·房屋转让是否要办公证
    房屋转让是否要办公证一、房屋转让是否要办公证房屋转让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屋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公证不是所有房屋转让的必...


·上海买房的要求是什么
    房是人们衣、食、住、行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方面,因此买房更是人们不得不面对及选择的课题,特别是在上海买房。那么,在上海买房具体有那些要求呢?详细内容请帮您解...


·很多时候公民有空闲的房屋,在不愿意出售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将
    很多时候公民有空闲的房屋,在不愿意出售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这样就可以将房屋充分利用起来,收取相应的租金。那实践中,公民进行房屋出...


·法律规定转租房屋要满足什么条件(一)转租须经出租
    法律规定转租房屋要满足什么条件(一)转租须经出租人同意承租期间,承租人在原则上不可以转租。承租人想把租赁房屋转租出去,必须经过出租人同意,没有经过出租人...


·离婚诉讼中,离婚房屋如何分割公式?
    在我国,随时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思想观念的改变,越来越高的离婚率成为社会的一大问题。而随着房价的上涨,离婚诉讼中关于房屋分割问题更是离婚双方关注的焦点问...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