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上海闵行区工伤认定去哪里,怎么申请认定?
www.nj64.cn
因工受伤的劳动者首先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工伤赔偿能赔多少是具体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来具体核算的。在工伤认定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的计算方式来算出赔偿金额。那以上海为例,上海闵行区工伤认定去哪里,怎么认定?
一、上海闵行区工伤认定去哪里
地址:上海闵行区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二、申请工伤认定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及申请人
工伤员工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劳动者在申请做工伤补偿的数额需待伤残鉴定后确定
(二)、申请工伤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5、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2)、属于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3)、属于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
(4)、属于借用、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或劳务输入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务输出职工名单(需经双方单位盖章确认);
(5)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6、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原因,以及相应的救济途径。
工伤认定需要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或者劳动保障局提出申请,需要准备好工伤申请的表格等,依照规定程序进行,才能在进一步申请赔偿并获得工伤赔偿。如果在工伤认定中有不懂的,可以联系的律在线律师咨询哦。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是
在我们的生活之中,难免会受到伤害,在工作之中受到伤害叫做工伤,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只要确认了是在工作之中受到的伤害,也就是工伤,那么受害者就可以根据...
·
辞退员工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
辞退员工其实也就是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这是单位在行使法律赋予的解除权,但也应该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不能出现违法辞退的情况。与此同时,在辞退的过程中...
·
个人申请工伤最长时间是多长时间能够申请
一般60天内会出结果。在发生工伤的48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局医疗科部门报告工伤情况。由单位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事故情况记录表》由事故现场负责人简...
·
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都有哪些
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情形并不少见,有时候上班路上发生点儿小车祸就算是工伤了,但这时候并不见得单位会认定为工伤,那现实中,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都有哪些呢?在申...
·
逆向行驶撞劳斯莱斯责任怎么划分?
逆向行驶撞劳斯莱斯责任怎么划分?有些事情的前因后果其实就印证了自作孽不可活的这句话的,我们就拿在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这部分司机,这些人总是有自己冠冕堂皇...
·
劳动仲裁法中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劳动仲裁法中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一、劳动仲裁法中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
·
农民工在工地施工死亡谁付责任
农民工在工地施工死亡谁付责任?农民工在工地施工死亡的应该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
·
一、离职后原公司补签劳动合同合理吗?
一、离职后原公司补签劳动合同合理吗?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既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同时也是双方的义务。《劳动合同法》规定入职后一个月内必须要签书面的劳动合...
·
工伤一级赔偿能不能一次性给?
工伤一级赔偿能不能一次性给?一、工伤一级赔偿能不能一次性给?不可以。职工构成工伤一级伤残的,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工伤...
·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需要支付吗?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需要支付吗代通知金产生的基础在于预告解除,即当一家单位以员工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或者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提出解除时,又不愿...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