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新婚姻法女方买房离婚如何分割?
www.nj64.cn
绝大多数夫妻结婚后,都会有自己的房子。有的是由男女双方共同购买,有些情况下是女方购买的。之后双方离婚的话,要就财产分割做出安排,尤其是房子的分割。我国婚姻法对房产分割进行了详细的说明。那么,新婚姻法女方买房离婚如何分割?下面我们通过本文简单做个了解。一、新婚姻法女方买房离婚如何分割?1、《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9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4、《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综上所述,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到房产分割比较复杂。新婚姻法女方买房,如果是婚后购买的话,则应该算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参与分割。如果是女方婚前购买,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则应当算个人财产。如果属于共同财产的话,女方要求拿到房子的,要按照房产的市值给予对方一笔补偿。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买房,在现代人的生活中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了。有全款的也有按揭
买房,在现代人的生活中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了。有全款的也有按揭的,甚至有直接翻新二手房的。要注意的是,该房产坐在的土地上的使用权也要一起购得。有一种土地...
·
现在很多企业成立的时候,会通过租赁房屋进行办公,和房东谈好条
现在很多企业成立的时候,会通过租赁房屋进行办公,和房东谈好条件后,双方会签署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按照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也属于印花税的计税凭证,双方得...
·
购房者退房违约金如何算退房违约金指当事人过协商预先确定的
购房者退房违约金如何算退房违约金指当事人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一)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且约定优先...
·
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效力是怎样的
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效力是怎样的一、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效力是怎样的1、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买卖合同,房屋竣工交付前的所有...
·
退房要求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购房者们注意了,买房前一定仔细、谨慎,不要等到后悔了再想着退房,因为购房者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无责任的退房。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退房要求满足的条...
·
在我国其实房产的性质是非常多的,所以要求我国公民在购买房子的
在我国其实房产的性质是非常多的,所以要求我国公民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首先对于本地的购房政策和购买房产的属性值一定要搞清楚,这样才方便自己在购房以后的相关...
·
怎样购买二手集资房?
在集资房修建好之后,首次进行购买的,这不属于购买二手集资房。只有日后,集资房产权人将自己名下的集资房出售给他人的,这才是在买卖二手集资房。相比之下,购...
·
在我国男方买房离婚房子归谁
其实离婚的时候,夫妻之间的房产分割问题,您不能仅仅凭一些理论知识就进行定性。虽然我国婚姻法当中对房产分割的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很多情况下,可能实际...
·
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包括哪些
其实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即使当事人之间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的,也是有可能退房的。而想要退房,同时又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话,则就需要满足规定的退房条件。那...
·
最新房屋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
最新房屋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