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在进行房屋交易的时候,当事人需要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这样日后

在进行房屋交易的时候,当事人需要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这样日后办理登记备案或者房产过户的时候,才能够比较顺利。当然,现实中,若需要购买的是房屋属于回迁房的话,此时出于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签订书面合同也是很有必要的。那这个回迁房买卖合同该怎么写?我们带来最新回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最新回迁房买卖合同模板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1、因甲方的房屋被依法迁,甲方自愿将其回迁的楼房转让给乙方。乙方取得房屋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2、由于上述的房屋尚未施工,开发商出售的房屋处于预售阶段。 甲方同意乙方去开发商处按照房屋的出售的价格进行挑号,选择房屋的楼层及位置。

3、根据开发商的要求,乙方自行应当支付房款(房屋平均价格为每平方米 元,具体房款按所购的楼层及位置具体核算)。除此,作为乙方还应当按所购买的楼房建筑面积另行支付给甲方每平方米 元的酬谢金。

4、乙方在挑完号选择好房屋的楼层及位置后,支付给甲方酬谢金的三分之一;待房屋主体结构完成后再支付三分之一;基余的待楼房交付后十日内支付完毕。

5、上述所指的开发商开发的回迁楼房应当位于 。如果回迁房屋位置不在上述地段,乙方有权利解除该协议,甲方应当退还已支付的酬谢金。

6、乙方有权利在甲方与拆迁办结算完补偿协议后直接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甲方不得无故阻拦。如果需要甲方方面的相关手续,甲方有义务协助提供。

7、如乙方不能与开发商直接签订购房协议或合同,以甲方名义签订购房协议,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过户。乙方有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的需要,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8、乙方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挠。

9、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该共同遵守,甲方不得无故反悔,不得再对该房屋主张任何的权利。如果甲方违约,除了退还乙方交纳的所有购房款和利息及酬谢金外,还应当支付 元的违约金。

10、本协议双方应当共同执行,不得无故反悔。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应当支付对方 元的违约金。

10、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1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回迁房虽然是从商品房中分出来的一部分,在很多地方都是与商品房一样的,但从本质上来看,回迁房与商品房还是存在较大的不同,至少回迁房是因为开发商需要征收土地,而赔偿的被征收人的。在买卖回迁房的时候最好也签订相应的合同,上文是我们为您带来的最新回迁房买卖合同,如果你在阅读了之后还不清楚该如何写的话,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代为起草合同。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抚养费案中当事人要提交什么证据
    抚养费案中当事人要提交什么证据1、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等;2、是否存在血缘关系的证据,如户口本,派出所证明等;3、是否存在合法收养关系...


·交通事故发生时,都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一个责任的判定,有时会有
    交通事故发生时,都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一个责任的判定,有时会有一方全责的情况出现,有时也会是双方都有一定责任,许多人不知道交通事故责任判断标准是什么,我...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不是一定只能选择诉讼的方式,此时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不是一定只能选择诉讼的方式,此时还可以在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但对于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调解,可能很多当事人就不是很了解了...


·私人汽车如何防高空坠物
    私人汽车如何防高空坠物1、不主动抛物这是违法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


·交通事故可以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可以误工费吗可以的。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2018是如何规定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


·如何对非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与道路交通事故相对的有一种非道路交通事故,通常发生在农村自建道路上。随着农村机动车数量越来越多,这类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那么交通部门如何就非交通事故责...


·车辆被抢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吗?
    一、车辆被抢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吗?首先,我们要明确肇事逃逸属于交通肇事罪的加重量刑情节。如果要确定其行为是否已经触犯刑法,需要根据其具体情节。一...


·一、没交工伤保险可以做工伤认定吗?
    一、没交工伤保险可以做工伤认定吗工伤认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么作出的,而不是劳动仲裁和监察大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不影响工伤的认定以及后续赔偿问题。工...


·监视居住用不用交身份证?
    监视居住用不用交身份证?监视居住会扣押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


·一、交通事故只造成财产损失对方拒不赔偿可以起诉吗?
    一、交通事故只造成财产损失对方拒不赔偿可以起诉吗?交通事故只造成财产损失对方拒不赔偿可以起诉,起诉的法定条件是:(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