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对于购房者来讲,实际购买房屋的时候,除了要考虑到价格之外,同

对于购房者来讲,实际购买房屋的时候,除了要考虑到价格之外,同时也要对开发商的相关证件作出审查,因为有些开发商喜欢先售房,然后再补办证件,但这样对于购房者来讲就会承担较大的风险,因此是很不利的,所以才需要对开发商的五证作出审查。那么买房子需要哪五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子需要哪五证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尤其是购买期房时,为使自己的权利能够得到保障,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五证俱全。五证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能进行商品房开发;对于集体土地,国家是严禁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商品房开发的。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对集体土地进行征用后,才可以将国有土地出让给开发商进行开发。购房者在审查国有土地使用证时,要注意土地使用者的名称与开发商是否一致,是否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购房者还应注意土地使用权证上记载的土地用途和年限,土地用途应为住宅(购买非住宅类商品房另当别论),使用年限应是70年。(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开发商只有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表明开发商所开发土地经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如果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则土地权属证明无效。购房者在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要注意开发商开发用地的实际用途、位置界限等证记载的是否一致。(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开发商所建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证明,如现在合肥市在二环以内一般不会再批准进行多层(6楼以下商品房)开发,规划还涉及到建筑的容积率、小区配套设施等。如果开发商拿不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则意味该建筑是违章建筑。(四)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是允许开发商开工的批准文件,只要工程投资达到30万元或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就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取得施工许可证表明建筑工程施工图纸已审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已确定。购房者在审查许可证时,也要用心查看。比如根据施工许可证上记载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可以推算开发商是否会延迟交房,如果发现问题,则可以早日采取应对措施。(五)预售许可证。最后就是审查预售许可证,审查预售许可证时,一定要留心。国家为了保护购房者利益,规定开发商在前面所说四证都已经办好的情况下,且建筑工程满足一定的施工进度,比如在我们合肥市,在建工程在形象进度上要完成一层施工,并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房管部门才会给开发商核发预售许可证。在审查预售许可证时,要注意查看原件,防止有的开发商用复印件作假。在合肥市预售许可证是一楼一证,因此要注意开发商提供的预售许可证,就是你要购买的商品房所在楼的预售许可证,在合肥就发生过一开发商对预售许可证进行张冠李戴的事例,欺骗购房者。最后,记住到房管部门网站上核对一下,防止开发商伪造预售许可证。如果开发商具备了上述合法有效的五证,购房者与之签订购房合同,则风险性较小。
二、商品房五证不全怎么办
开发商五证不全就一定不能信赖么?在房产市场上,开发商为了方便资本运营,在未办理完全的‘五证’之前就启动房地产预售工作的行为,是很普遍的,包括一些有名望的大房地产公司也这样作。在选择五证不全的房屋前,必须先考察开发商的资信情况。您可以参考其曾经开发并已经交付使用的房地产项目在目前的状况,也可以根据您所选择的项目的工程进度和房地局出示的相关证明来判断开发商的资信情况。这样,您就可以在项目刚刚开始出售、拥有最大选择空间的时候,作出比较稳妥的选择。所以,有时开发商没有办理完全合法的五证,也是值得信赖的。但是,您应该根据开发商的经济规模,市场声誉,服务质量等等素质因素,作出自己的判断。这样也要作出审查,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尤其是在购买期房的时候,由于产生的风险比较大,更加要了解、审查清楚证件。对于那种五证不全的商品房,保险起见最好也不要购买。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房屋产权办过户要注意什么
    近些年来,由于很多购房者不重视房屋产权过户问题,导致很多卖方“一房二卖”情况的出现,最终使自己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这就警示广大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


·结婚前父母首付的房子算是婚前财产吗?
    结婚前父母首付的房子算是婚前财产吗?结婚前父母首付的房子不一定算是婚前财产,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


·主动离职可以领取住房公积金吗?
    主动离职可以领取住房公积金吗一、主动离职可以领取住房公积金吗?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


·有按揭的婚后共同房产如何分割?
    有按揭的婚后共同房产如何分割?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


·深圳租房价格一般多少?
    一、深圳租房价格一般多少?关内(市区)的贵,关外(郊区)的便宜。关内的一般小区或者大厦里面的公寓都在2000以上。关内城中村的1200以上。近地铁或者附近有大...


·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房屋拆迁是近年来的热点话题,许多地方都在进行拆迁。南昌同样也在积极的进行城市建设,加快拆迁的步伐,为此南昌出台了南昌市房...


·房子第一继承人是妻子还是孩子?
    房子第一继承人是妻子还是孩子?房子第一继承人既是妻子也是孩子。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父母,父母,子女。具体的办理的手续如下所述: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


·二手房的买卖如何进行
    二手房的买卖如何进行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


·担保公司私自用钥匙盘抵押房产合理吗
    担保公司私自用钥匙盘抵押房产合理吗一、什么是钥匙盘,有哪些用途?所谓钥匙盘,是由住建委发放给各银行,银行可以通过钥匙盘上的密码查询到申贷人名下房产的...


·婚前购房离婚时怎么分
    生活中,男女双方确定要结婚后,就购买婚房的情况较为普遍。一般情况下购买婚房都是男方出资,但是随着房价越来越高,现在女方参与出资或者进行装修的情况也比较...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