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2023年新婚姻法有债务需要共同还吗

新婚姻法有债务需要共同还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夫妻在生活过程中,除了工资收入、经营所得及其他收入外,有时候还会出现一些债务,比如信用卡欠款、房贷及车贷等。而家庭中的债务又可细分为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我国《民法典》及有关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那么,2020年《民法典》有债务需要共同还吗?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民法典》有债务需要共同还吗?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共同生产、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是什么?

1、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连带责任

夫妻财产是共同共有关系,夫妻双方共同地平等地享有共有财产的各种利益,共同地平等地负担由共有财产产生的各种义务。对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无限责任

夫妻之间的关系具有合伙性,而合伙人对合伙事务产生的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同样,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换言之,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为担保。

3、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对外责任

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第三人)而言的,因而是一种外部责任。

通过上文,您应该知道了《民法典》有债务需要共同还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双方共同偿还,包括为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抚养子女及赡养老人产生的债务及双方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所欠的债务等。共同债务要用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即便是双方离婚,也应该平均分配。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分居后债务不知情如何处理
    在我们平时的生活中,由于夫妻感情生活的不和谐,时常会出现夫妻分居的情况。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仍然存在夫妻的共同财产这一问题,对于分居后债务不知情的这种...


·企业如何通过诉讼追讨欠款
    企业如何通过诉讼追讨欠款企业之间存在欠款的情况其实是很正常的,而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损害到企业本身的利益,影响到正常的经营,最好是事先采取措施避免...


·物业费拖欠多久可以起诉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物业费是按月交纳还是按年交纳,一般认定应该按月支付,比如3月份的物业费应该在3月底之前付清,如果没有支付,物业公司履行了催告程序也就是通...


·讨债技巧之巧破车轮术
    "你有政策,我有对策",债权人想方设法追讨债务,而债务人也总有应付债权人的手段,可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车轮战术"就是债务人的一只"杀手锏",它是指债务...


·朋友欠钱就是不还怎么办 一、朋友欠钱就是不还怎么办?
    朋友欠钱就是不还怎么办一、朋友欠钱就是不还怎么办?1、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布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没有提出异...


·签空白债权转让协议有效吗
    签空白债权转让协议有效吗?空白债权转让协议是无效的。根据我国《民法典》,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无效。第一百四十四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证明范本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证明范本债权债务的转让是有利于债权人及时实现债权,但是需要签订一份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债权债务转让真实存在,那么还必须签订一份债权债务...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是怎么规定的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


·公司欠款不给怎么办
    (一)协商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二)请求支付令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


·怎么对夫妻个人债务清偿
    怎么对夫妻个人债务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一方以个人...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