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男女双方在经过甜蜜恋爱期步入婚姻的殿堂后,两个人组建家庭、共

男女双方在经过甜蜜恋爱期步入婚姻的殿堂后,两个人组建家庭、共同生活在一起,随着时间的推移,对方的优缺点和更多真实的一面逐渐暴露出来,如果一方染上了赌博的恶习,而且在婚后还多次参与赌博并在外欠下了赌债,另一方应该怎么办,新婚姻法赌债的处理原则是怎样的呢?一、新婚姻法欠赌债的处理原则是什么?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所借债务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同样不受法律保护。二、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是什么?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综上所述,关于新婚姻法赌债的处理原则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首先,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后欠下的债务,应视同为共同债务,除非能够证明债务人明知其为一方的单方债务,另一方面,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对非法活动形成的债务,法律不予保护,也就是说赌债并不属于受法律保护的范围。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中国婚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中国婚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


·什么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一、什么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1、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2、利害关系人包括:(1)以重婚为由申...


·离婚妇女居住权是如何进行维护的
    离婚妇女居住权是如何进行维护的1、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4条规定:“国家保护离婚妇女的房屋所有权。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


·孩子多大时离婚才可以判给男方
    孩子多大时离婚才可以判给男方除了未满两周岁在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是会判给母亲外,其余时候均有可能判给父亲。以下情况为判给男方的法定情形:1.女方有恶性...


·起诉离婚程序和注意事项?
    起诉离婚程序和注意事项有哪些一、起诉离婚程序(1)准备离婚起诉所需要的证据(2)拟定离婚起诉书或者请律师代写起诉书,带齐离婚诉讼所需要的立案材料去立案...


·女方要给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的,如果有孩子的话,要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协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通常,孩子会归女方抚养,但是特殊情况下,男方也可以拿到孩子的抚养...


·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吗
    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吗一、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吗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不是单方民事行为,其理由为:我...


·起诉离婚立案后多久可以重新起诉
    如果我们身边遇到了关于离婚诉讼案件,可能第一次并不能够成功立案,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可能就会关心一个问题起诉离婚立案后多久可以重新起诉?根据有关的规定,如...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包括哪些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父母离婚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其中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但这个孩子的抚养费包括哪些...


·检察院批捕需要家人签字吗
    一、检察院批捕需要家人签字吗不需要,批捕是批准逮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批捕是要通知公安机关而不会通知家属的。若涉及刑事案件...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