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名下一套房子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www.nj64.cn
名下一套房子法院会强制执行吗?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涉及债务追偿的民事类案件,经过诉讼、审理、判决等程序后,最后进入执行阶段时,往往会遭到被执行人千方百计的逃避或阻拦,其采取的方式方法千奇百怪,有的被执行人事前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转移或变卖处理,只留下一套自住房,以自己的生活必需品为由拒绝履行义务,那么,名下一套房子法院会强制执行吗?1、法律从来没有规定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时不可以强制执行在《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同时又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2、什么是被执行人及其抚养的家属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司法实践中一般是这样掌握的:(1)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能力租赁房屋居住。任何人都不是必须居住自有住房的,租赁的住房同样可以居住,可以满足居住条件,所以,有收入能够租赁住房的情况下,现居住的房屋就不是必须的住房;(2)如果没有收入来源不能租赁房屋居住,那么还要看该房屋是否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相适应 (该办法规定: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 ,被执行人超过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的部分不是必需的房屋;(3)如果被执行人的房屋设定了抵押,则不考虑是否必需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注意,这里已经没有再提到“必需”的问题,只是同时又规定,对已经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居住的房屋,在六个月内不得强制迁出。就是说给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过了六个月的宽限期,可以强制迁出。因此,如果被执行人的房子为别墅或其本身具有相应的收人能力可以租房,那么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该套房屋。综上所述,关于名下一套房子法院会强制执行吗,首先法律会对所有的审判决定进行严格执行,即使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子属于生活必需品,虽然不会被卖出和抵债,但也会予以查封,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租房、或者现住房面积超过了当地廉租房标准、以及被抵押的,该房产均不再作为生活必需品,而会被强制执行。
<<案发地
*
<<手机号
*
·
转租房屋其实也就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将自己租来的房屋再次
转租房屋其实也就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将自己租来的房屋再次转给他人的行为。但需要注意,我国对转租房屋是规定的比较严格的,因为涉及到出租人的利益,同时...
·
房子抵押贷款什么条件
房子抵押贷款什么条件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不论是银行还是其他各金融机构要求完全相同。具体要求如下:1、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
·
房产合同丢失需要如何补救
房产合同丢失需要如何补救(一)购房合同有几本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
·
关于房产合作协议书怎么写?
关于房产合作协议书怎么写?房产合作常发生于夫妻、子女等合作买卖房产的关系,对于婚姻、遗产等财产分配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一份正规的房产合作协议能有效的保...
·
东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
东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东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一、东台市房屋拆迁征收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由具有相应资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房屋征收公告之...
·
在我国买房子零首付怎么办理?
在我国买房子零首付怎么办理?所谓零首付买房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本质上等同于分期首付,即购房者不支付或者少量支付首付,开发商给购房者一年时间或者几个月的...
·
离婚农村房子如何分割,怎样分配农村房屋?
农村房屋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在农村,房屋是离婚时分割财产的重点。但农村房屋与城镇房屋的分割又有所不同,那到底离婚农村房子如何分割呢?请跟随...
·
房屋共有人未签字租赁合同有效吗
说到房产的处置权这个问题,首先就要考虑房屋的所有者是有几个人,如果是只有一个人,毫无疑问,自己想怎么处理都可以,只要合法,但是,如果是有多人共同所有,...
·
租房民事纠纷起诉费用多少钱?
租房民事纠纷起诉费用多少钱?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
·
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怎么处理?
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怎么处理?公积金转移需要办理如下手续:由所在本市的单位为职工办理开户及缴存手续。本人持住房公积金龙卡、身份证及一份复印件,到所在单位开...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