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屋面工程质量规范内容是怎么样的?

屋面工程质量规范内容是怎么样的?
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分等级进行评定,如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分部工程等等,一般有合格,不合格之说,还有优良之说。那么屋面工程质量规范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屋面工程质量规范

屋面找平层施工除必须符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02)外,还应特别注意以下几项:

1、找平层的材料质量及配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必要时可掺入高效砂浆王以及合成短纤维。

2、屋面(含天沟、檐沟)找平层的排水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平屋面采用结构找坡不应小于3%,采用材料找坡宜为2%;天沟、檐沟纵向找坡不应小于1%,沟底水落差不得超过200mm。

3、找平层的厚度和技术要求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找平层的厚度和技术要求

类别基 层 种 类厚度(㎜)技 术 要 求

水泥砂浆找平层整体混凝土15~20l:2.5~1:3(水泥:砂)体积比,水泥强度等级不低于32.5级

整体或板状材料隔热层20~25

装配式混凝土板,松散材料隔热层20~30

4、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女儿墙、山墙、天窗壁、变形缝、烟囱等)的交接处和基层的转角处,找平层均应做成圆弧形,且整齐平顺;圆弧应符合下表的要求。内部排水的水落口周围,找平层应做成略低的凹坑。

转角处圆弧半径

卷 材 种 类圆弧半径(㎜)卷 材 种 类圆弧半径(㎜)

沥青防水卷材100~150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20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50

5、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找平层应平整、压光、不得有酥松、起砂、起皮现象;沥青砂浆不得有拌合不匀、蜂窝现象。

6、找平层分格缝的位置和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缝宽宜20㎜,并嵌填密封材料;若找平层兼做排汽道时,可适当加宽,并应与隔热层排汽道相通。分格缝应留设在板端缝处,其纵横向缝的最大间距: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找平层,不宜大于6m。

7、找平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为5㎜。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房屋工程是否质量达标是非常之关键的,涉及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我国相关的法律有规定,在建造房屋时,找的平层材料质量以及配比等都必须符合涉及的要求,排水的坡度等也必须按照要求来。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会有什么补偿
    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会有什么补偿一、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会有什么补偿1、单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按照职工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


·如果要签订工程承包内容怎么写?
    如果要签订工程承包内容怎么写?建筑,是构成城市必不可少的基石,我们常说钢筋水泥森林,就是隐含建筑对城市发展和建设的重要性。而建筑工程,自己不能完成的...


·公司赔偿金年限怎么算一般公司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
    公司赔偿金年限怎么算一般公司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中规定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于是首先要确定经济补偿金该给多少,这里面就涉及到确定劳动者在...


·一、拖欠工资随时辞职违法吗?
    一、拖欠工资随时辞职违法吗?拖欠工资已经违反了《劳动法》规定。《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


·65岁宿管员半夜病亡不算工伤吗?
    65岁宿管员半夜病亡不算工伤吗?一、65岁宿管员半夜病亡不算工伤吗?不属于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工程质量验收的组织是什么?
    工程质量验收的组织是什么?工程质量是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稍不留神就会酿成大祸,所以工程质量是备受重视的。工程质量有专门的组织进行监督和验...


·国定加班是最低工资吗?
    国定加班是最低工资吗?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劳动...


·正式工的对立词就是临时工,临时工的工资主要以日结的方式,与正
    正式工的对立词就是临时工,临时工的工资主要以日结的方式,与正式工有很大的差别。在我国随处可见临时工,而且临时工的福利待遇存在很多问题,如辞职。那么,我...


·加班费是按基本工资计算规定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加班费是按基本工资计算规定的详细内容是什么?《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


·公司给员工租房协议怎么写
    有的公司福利待遇好,不仅给员工提供食堂,还提供住宿的地方,而公司为员工提供住宿的地方,有的时候是自己修建宿舍楼,有的则是租房子来提供给员工。那么公司给...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