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公司法人章丢了怎么办?
www.nj64.cn
公司法人章丢了怎么办?公司法人指的是在我国依法设立的企业组织,他的特点是拥有独立财产,并且能够承担民事义务,履行民事权利,最重要的是可以以自己的全部资产承担公司债务。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法人赋予了法定代表人一些权力,那么公司法人章丢了怎么办?一、公司法人章丢了怎么办1、立即通知开户银行,停止予留印鉴的使用,重新刻章(刻章要从章的字体、形体有区别),持新印鉴,填写银行提供的更换银行予留印鉴表及予留印鉴卡,即可重新启用新印鉴。2、要尽快报案,这样公安局就有了备案。然后登报遗失声明,避免被盗用的纠纷。《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 法人章的使用1、法人章在特定用途中使用的情况较多,比如一个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合同条款规定在同时加盖合同专用章及法人章时,签订的合同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法人章是在合同条款规定这种特定用途下才需加盖,这种特定用途应该和企业的内控相关,公司法并无要求。2、法人签字:等同于法人章,应该二者选其一,如选择法人签字,一个企业就不需要有法人章了,在法人章的所有特定用途下,全部使用法人签字代替,如在财务开具票据的情况下,银行的小印鉴自然变为法人签字了。3、在此谈一下,关于银行预留的印鉴,个人认为大印鉴只能是财务专用章,小印鉴可以为法人章,法人签字,当然企业中的关键人士的签字预留为银行的印鉴也可以,比如总经理。法人章在用途上的规定:法人章由财务主管保存及盖讫(必须分开保管及盖印)。财务专用章在用途上的规定:为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会计中心为各单位统一刻制了冠有单位名称和“会计中心(序号)”字样的财务专用章,并经单位领导授权后使用。单位原有的财务专用章限用于内部财务管理,但不得用于银行结算。省财政厅为此还专门行文予以规范。会计中心对财务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严格限制,并采取与会计主管印章双人分管、保险柜另行存放等项措施,以确保印鉴安全。单位开户时的账户名称为单位法定名称,预留银行印鉴为单位财务专用章、负责本单位会计核算的核算部会计主管印章和单位确定的财务负责人印章。其中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中心核算部保存,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印章由单位报账员负责保存,于每次报账时对支票审核无误后才盖章。银行账户开设后,经单位审核同意并在开户申请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方可使用。单位银行账户的使用,需中心与单位分别执存的三个印鉴加盖齐全方为有效,否则银行不予受理。法人章是法人在合同、文件、信函等材料上加盖的签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法人章遗失被人非法利用,将会对自身权益造成危害。遗失法人章要及时备案,具体可以咨询工商管理部门,造成侵权的可以咨询律师。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分公司有没有注册资本要求
分公司有没有注册资本要求一、分公司有没有注册资本要求1、任何分公司都没有注册资本的概念。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他不...
·
企业注册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钱
企业注册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钱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新《公司法》第26条2.一...
·
跨国公司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
跨国公司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一、跨国公司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1、监管制度的限制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外...
·
上海公司法律师如何解读股东代表诉讼条件?
上海公司法律师如何解读股东代表诉讼条件?上海是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的一线城市,各种经济业态林立,经济往来和买卖交易活动频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经济主...
·
偷税漏税包含企业所得税吗
一、偷税漏税包含企业所得税吗包含企业所得税,偷税漏税是触犯刑法的行为,纳税人使用何种手段逃税、漏税会根据情况处以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有应缴未缴的税...
·
企业偷税漏税法人有什么处罚?
企业偷税漏税法人有什么处罚?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
·
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哪些?一、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哪些?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两种设立方式:一是发起设立;二是募集设立。在设立公司时采取这...
·
公司法企业并购要准备的材料是什么?
公司法企业并购要准备的材料是什么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调整和变化,各家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经营模式和经营结构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有些时候在日常的经营过程...
·
股份有限公司改制的内容包括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改制的内容包括什么?有些企业在成立之初达不到股份有限公司的标准,只能成立为有限责任公司,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是可以进行改制的。那么,股份有...
·
公司法规定董事的权利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董事的权利的规定是什么?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公司的董事享有一定的权利,毕竟公司的董事作为公司当中的高级管理人员肯定是需要有一定的权利,才能...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