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关于股东有何规定?
www.nj64.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股东有何规定?公司能够更好的运行与公司法是脱离不了关系的,而公司股东的设立往往也要参考一下公司法中有关的条款,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资格有何规定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有关的资料,下面就为您介绍一下吧。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资格有何规定?
根据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公司法中关于设立公司还需要注意些什么?
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第八条: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第十条: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就是股东在公司是依法享有资产收益的,并且对于参与重大的决策可以提供意见的,并且还具有管理者的权利,所以在成为股东之前,了解一下公司法是很有必要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与分公司签合同起诉总公司可以吗?
与分公司签合同起诉总公司可以吗?可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分公司违约的其后果,最终必然由总公...
·
公司法注册资本到位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注册资本到位规定是什么?随着我国的经济不断的增长,很多新的公司也在不断的产生,新公司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对国民经济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而新...
·
一、上市公司老板离婚财产规避的方法是什么?
一、上市公司老板离婚财产规避的方法是什么?可以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来处理,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持有或者控制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私自专卖、变卖或处理夫妻共同...
·
如何理解国有企业融资管理的必要性?
如何理解国有企业融资管理的必要性?国有企业一直掌握着国家经济发展的命脉,虽然是由国家进行控股,但也需要保持企业文化的多样性,故而目前国有企业融资的现...
·
分公司办理租赁合同可以签订吗?
分公司办理租赁合同可以签订吗?分公司不可以签订租赁合同,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
·
公司领导有权利让我离职吗?
公司领导有权利让我离职吗?公司领导有权利让我离职吗??公司领导的意见,是指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内容有哪些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参加者,对于经济的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政府有管理和服务的职能,为了促进企业的公平竞争,维...
·
和分公司签合同需要起诉谁?
一、和分公司签合同需要起诉谁?可以起诉总公司,《公司法》第31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
·
优先增资权公司法的规定是什么?
优先增资权公司法的规定是什么?一、优先增资权公司法的规定是什么?优先增资权公司法的规定是公司法当中的71条规定的公司的股东,如果要进行股权的转让的话,...
·
公司法规定的重大事项包括哪些?
公司法规定的重大事项包括哪些?公司经营发展的过程,一般会经历成立期、成长期、高峰期、衰退期、退出期等阶段,在这些阶段中,总会有一些重大事项决定着公司...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