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新婚姻法 婚后首付父母出资的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婚后首付父母出资的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婚后购房父母出首付,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婚后夫妻 一方或者双方还贷,该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婚后子女在接受父母购房出资时,如果出资为借贷,应明确告知夫妻另一方,此为夫妻共同债务,并保留配偶一方认可出资为借贷的证据;如果出资为赠与,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夫妻财产约定的方式,予以明确。

总而言之,购房的资金是一个大数目,不管是父母出资也好,个人出资贷款也好,都是要慎重,在如果涉及到第2人或者父母应该立一个协议或者字据,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或者纠纷,造成更大的损失。

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在我国的《民法典》当中是有规定的,如果说结婚以后由父母支付首付,但是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话,实际上女方对于房子也是有权利要求分割的。只要在日后的生活当中,双方对于房产都是共同承担贷款的,产权都是有女方的一部分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离婚上诉受理条件有哪些
    离婚上诉受理条件有哪些一、离婚上诉受理条件有哪些?1、必须是原案件的当事人提起上诉;2、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


·大部分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因为财产分割问题而产生争议
    大部分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因为财产分割问题而产生争议,毕竟这个时候双方都是想要为自己争取更多利益的,尤其是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况下,简直就是认为对方不应该...


·离婚协议未约定的抚养费怎么索要
    离婚协议未约定的抚养费怎么索要《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


·夫妻离婚女孩归谁几率大?
    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除了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外,如果有孩子的话,还应该协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毕竟,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即使双方离婚,也不应该影响履行...


·起诉离婚多久可以离婚?
    起诉离婚多久可以离婚?起诉离婚6个月甚至更久的时间可以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离婚时,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夫妻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


·法律规定什么是离婚冷静期?
    法律规定什么是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根据《民法典》(草案)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


·离婚后财产纠纷能够反诉诉讼吗
    离婚后财产纠纷能够反诉诉讼吗如果夫妻之间有共同财产,建议反诉,这样可以避免以后争议、同时取得有效判决或调解书后,也有利于以后必要时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当事人在无锡协议离婚手续费吗?
    一,当事人在无锡协议离婚手续费吗协议离婚,离婚证9元,存档费用40元左右。起诉离婚费用参考如下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


·启动夫妻共同财产第三人撤销之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启动夫妻共同财产第三人撤销之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启动第三人撤销之诉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因不能归责自己的事由未参加...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