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新婚姻法父母遗产继承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www.nj64.cn
现在农村不少地区都在征地,征地后的赔偿款是一笔不少的树木。而遗产继承则是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父母的遗产分配导致不少子女撕破脸,不少兄弟姐妹为了遗产不惜兄弟反目。那么新婚姻法对遗产分配是怎样的呢?让我们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新婚姻法父母遗产的相关问题吧!
一、新婚姻法中遗产怎么分配?
1.先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婚房属于婚前男方父母赠与男方的财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共同供职房产,虽然登记在男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一人一半进行分割。
2.在没有遗嘱和遗赠,按照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是男方的配偶、男方的女儿、男方的父与母。
3.遗产的分割:遗产由继承人协商分割,协商不成,一般由法定继承人对男方的遗产平均分配。
二、新婚姻法继承中遗产处理步骤如何?
1.析产是指将共有财产中属于个人的份额分割出来。
2.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原则是限定清偿原则;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执行遗赠不影响债务清偿。
3.遗产的分割,其原则是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保护其他人合法权益。
三、法定继承的遗产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继承顺序在法定继承中,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有两种情况:
1、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已全部死亡;
2、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了继承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
这两种情况,不论发生哪一种,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继承顺序:
继承开始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在分配原则方法上,应当坚持平均分配为主。
按继承法规定,应当注意几种特殊情况下的不等额分配。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应当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人,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通过上面的讲述,我们可以知道,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都是享有继承权的,并且应该以平均分配为主。相信您对新婚姻法父母遗产的相关问题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人生在世,能够有兄弟姐妹当您面对困难时一起面对,面对喜事是一起分享是一件十分难得的事情。希望您要好好珍惜这样的感情,不要为了一些钱财伤了您的和气,让一个原本幸福的家争吵不断,兄弟反目。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一、遗产继承权丧失条件?
一、遗产继承权丧失条件有哪些(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但属于正当防卫的除外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其行为必须是以剥夺被继承人之生命为目的,若继承人对被继...
·
一、老人去世后遗产一定会按照遗嘱内容处理吗?
一、老人去世后遗产一定会按照遗嘱内容处理吗?老人去世后遗产不一定会按照遗嘱内容处理,遗嘱订立后也存在无效的情形,对于此种并不具有司法效力的遗嘱,不管是内...
·
子女继承财产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子女继承财产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子女继承财产协议书应该怎么写?遗产分割协议书被继承人:继承人:系被继承人之,身份证号码:继承人:系被继承人之,...
·
放弃继承是否还要承担诉讼费?
放弃继承是否还要承担诉讼费?一、放弃继承是否还要承担诉讼费?放弃继承是不要承担诉讼费,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双方当事人不会发生一些争议,那么自然而然就...
·
放弃继承权能不能附条件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
放弃继承权能不能附条件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而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要看所附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确定是否有效。相关法律...
·
财产继承公证书是怎样的
财产继承是自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开始的,我国关于财产的继承方式具体分为了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而继承人在即财产继承协商一致后,最好还是办理一个公证手续。那么...
·
什么人具有遗产继承权所谓继承权主体
什么人具有遗产继承权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
·
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是如何规定的?
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是如何规定的?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是不可转让的。继承权的接受,是指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
·
转继承可以适用遗嘱继承吗?
转继承可以适用遗嘱继承吗适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
·
侄子和外甥哪个有继承权?
侄子和外甥哪个有继承权?侄子和外甥在有遗嘱的情况下,才具备继承权,也可能存在代位继承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