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未成年聚众斗殴罪该怎么处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有一般主体可以构成聚众斗殴罪,而这里面就包括了一部分未成年人,即已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相信您都清楚,在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下,通常是会宽大进行处理的。那未成年聚众斗殴罪该怎么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未成年聚众斗殴罪怎么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以上条文的基础上未成年可以从轻处罚。具体结果还要看刑事辩护律师如何辩护。当然如果取保候审的,一般会判缓刑。

二、聚众斗殴可以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需要符合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对于聚众斗殴类案件一般取保候审很难,如果犯罪情节不是很严重,或者不是首要份子的,没有动手的情况是可以申请的,但具体还需要根据案件分析判断。

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未成年犯罪一般处罚是在本罪的基础上减轻处罚,当然也要看未成年处在哪个年龄段。另外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是绝对不能适用死刑的。而要是未成年聚众斗殴罪的话,此时的处罚往往也是从轻或减轻进行处罚。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刑事司法鉴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过程中,经常面临证据认定模糊不清的情况,这时,为了证明证据的效力,公安机关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确定证据的...


·非法集资如何报警,会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社会上很多人一不小心就落入了非法集资的圈套,当自己意识到自己已经被骗了的时候,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怎么办,更多的人选择隐忍。今天的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非法集...


·最高院关于被告人认罪会不会从轻处罚?
    对于很多的案件一般都是会经过司法程序的,如果说经过了司法程序的话那么就肯定是需要去法院进行解决问题的。对于去法院解决问题一般都会有两个角色,原告和被告...


·侵占罪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
    侵占罪是针对财产的犯罪,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标准,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否则侵占行为就只是一般的民事纠纷,需要通过民事途径解决。那我国法律中规定的侵占...


·制售假药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制售假药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制售假药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刑法》具体规定如下: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


·盗窃赃物是否构成盗窃罪,如何进行处罚?
    我们知道,盗窃罪是侵犯财产的犯罪,盗窃他人的财物会构成盗窃罪被判处刑罚,但是大多数人就有疑惑,盗窃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那么如果盗窃的是赃物,还会构成盗...


·刑事赔偿不经过复议可以起诉吗?
    刑事赔偿不经过复议可以起诉吗?刑事赔偿没有需要先复议才能诉讼的这个前置程序,可以直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


·法律规定数罪并罚指什么
    数罪并罚指什么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各国刑事立法规定构成数...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主体有哪些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主体有哪些一、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主体有哪些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


·犯罪既遂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犯罪既遂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一、犯罪既遂的成立条件是什么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不应将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的成立也称之为犯罪既遂。我们将...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