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离婚陕西社会抚养费的费用是怎样规定的?由谁来承担?
www.nj64.cn
社会抚养费是国家针对未按照计划生育制度生育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在离婚后,同样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那么,离婚陕西社会抚养费的费用是怎样规定的?又由谁来承担呢?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一起来看一看: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下列规定,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一)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数额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按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乘以超生子女数计征社会抚养费;西安19.8-39.7万元起6.6-19.8万元33100元
社会抚养费,离婚后,原则上一人一半:
一、婚前生育的,也是违反政策的,要交社会抚养费;二、第二个孩子,依当时的政策,仍然是超生的,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三、社会抚养费是夫妻俩分别计算的,以夫妻共同财产来缴纳。现在已经离婚,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一人一半,这社会抚养费也应当一人一半。1、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2倍以上的社会抚养费;2、未到法定婚龄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违反《条例》规定不够间隔年限生育的,对当事人征收一定数量的社会抚养费。(这是最少的罚款,一般是基数的60%)3、最好是协商解决,如果女方不愿承担的,可以诉讼解决。4、离婚后,不能改变你们夫妻俩当初违法生育的事实,应当继续缴纳。
离婚陕西社会抚养费的相关规定如上所述, 按照当地的人均收入,一次性收纳三至六倍的社会抚养费,如果实际收入高于基数,会加收一些费用。那么,在离婚后,也同样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双方可协商处理,如果一方不愿承担的,可以通过起诉解决。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离婚后没钱出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无论孩子跟着哪一方,对方都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如果对方明明有能力但是就是拒不支付,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然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生活中因为抚养费...
·
结婚的条件的什么
结婚的条件的什么男女双方通过自由恋爱,想结为法律上的夫妻,必须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那么,结婚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结婚的积极...
·
一、离婚后还住在一起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
一、离婚后还住在一起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条款,共同财产即指夫妻共同财产,其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
·
我国婚前承诺书怎么写
我国婚前承诺书怎么写婚前保证书格式通常保证书由标题、称呼、正文、结尾和落款几部分组成。正文一般而言须包括写保证书的缘由,保证的具体内容两部分。第...
·
分家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遇到一个家庭的兄弟姐妹为了家庭的财产而反目成仇,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很多人都会选择通过签订协议来进行处理,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能够...
·
离婚一般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在确定由一方抚养孩子的时候,那另一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才行。不过此时夫妻离婚一般给孩子...
·
一、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一、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
·
退休人员死亡,家人怎么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退休人员死亡,家人怎么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根据当前的法律规定是,员工到了退休年龄的可以依法领取退休金和养老金,要是退休人员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接着去...
·
一、使用他人身份证进行婚姻登记怎么办,违法吗?
一、使用他人身份证进行婚姻登记怎么办,违法吗?使用他人身份证进行婚姻登记是违法的行为,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撤销以其名义与第三人的婚姻登记,以实现自身的合法...
·
关于刑事申请国家赔偿吗?
一、刑事申请国家赔偿吗刑事拘留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正常情况下,不可以。除非是拘留超期,同时又是无罪的。(一)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章刑事赔偿...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