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员工被刑事拘留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对劳方和资方都是公平的,虽然我国的法规是要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也绝不允许个别的劳动者随意践踏我国的法规。就比如说可能有一部分员工也知道,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需要赔偿的,但是这也是分实际情况的。那么,员工被刑事拘留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呢?

一、员工被刑事拘留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被刑事拘留的话,代表当事人是违反了我国刑法,很有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完全可以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且也不需要向其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员工被刑事拘留的话,代表当事人是违反了我国刑法,很有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完全可以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且也不需要向其支付赔偿金。所以员工在平时的工作当中一定要遵纪守法,并且也必须要遵守公司内部的章程制度。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工伤鉴定结果一般要多长时间
    工伤鉴定结果一般要多长时间如果属工伤,则适用《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可参照下列规定办理。《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二条规定:职工发...


·2023年哪些行为不属于工伤
    哪些行为不属于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不属于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情...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在这个发展迅速的21世纪里,环境成了整个世界的头等大事。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环境的要求也越来...


·正式员工被公司辞退可以索要赔偿吗?
    正式员工被公司辞退可以索要赔偿吗?一、正式员工被公司辞退可以索要赔偿吗?《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


·工伤认定不做伤残鉴定是否可以申请
    社会公共秩序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井然有序的,同理,我国的机关行政单位在开展某项具体工作的时候,对当事人也是有要求的。比如申请工伤鉴定的时候,有少数人员当初...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劳动合同的无效情形包括什么
    劳动合同的无效情形包括什么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


·劳动关系概念是怎样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概念是怎样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


·单位无故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单位无故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


·私人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处理?
    私人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处理(一)如果你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三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