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劳动合同无效的规定是怎样的
www.nj64.cn
有些不法商家在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其本意就是希望通过劳动合同能够制约住员工,这一点本身就违背了劳动合同签订的初衷。而且有些劳动合同的主体条款全部都是针对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公司本身却没有任何要求,这样的合同根本就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的情况还包括其他,那么劳动合同无效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无效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主要有三种情形: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形下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主要是以下这几种情况:
(一)在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主要指法律规定部分岗位需要劳动者经过专门培训,并且已经取得资格证书,但是劳动者提供虚假的资格证书,并且签订劳动合同。
(二)行为人负有义务向他方如实告知某种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的。
如单位虚假承诺优厚的劳动条件,劳动者本身存在疾病,不得从事某些行业,但并未如实告知的等。
(三)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逼迫劳动者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
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形下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主要是以下这几种情况:
(一)用人单位制定霸王条款,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
主要是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等,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的。
(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
其中包括约定无偿劳动,或者约定巨额违约金的,来限制劳动者流动的,又或者是约定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形下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主要是以下这几种情况:
(一)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企业与未满十六周年的未成年人订立的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劳动合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又或者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的。
当然,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向劳动者收取各种费用,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等也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可以看出我国劳动合同法当中明确规定有三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比如公司在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是通过欺诈,趁人之危等各种手段,违背了劳动者本人的真实意愿签订的劳动合同,第二种情况就是全部是针对员工的要求,对公司本人没有要求,这是所谓的霸王条款,属于无效合同,还有一种当然就是违背我国法律法规签订的合同。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劳动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
·
签订合同以后甲方原因不能施工索赔的依据以及方式
签订合同以后甲方原因不能施工索赔的依据以及方式签订一份有效的合同可以保障合同双方的利益,提高工程的效益,同时也是解决双方争议的法律基础。那么在签订合同...
·
宠物店劳动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宠物店劳动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
工程款拖欠,如何催款
工程款拖欠,如何催款一、对于因没有支付能力而拖欠工程款的催款方法由于全国建筑市场的不景气,发包人也面临着巨大资金压力,导致许多发包人无力支付工程款。...
·
地下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地下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如今大部分新建小区都会修建地下停车场,作为小区重要的配套工程,这种地下工程对防水要求很高。施工方必须做好防水工程,...
·
《劳动法》临时工辞职有什么规定
临时工在劳动关系中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从实质上讲,临时工的法益是法律保护的范围。那么劳动法临时工辞职有什么规定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相...
·
什么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而不违法?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公司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
·
一、转正未签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吗?
一、转正未签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吗?转正未签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提前通知单位,一般是提前三天以书面的形式正式告知用人单位。一般来说试用期员工进入...
·
工伤该如何认定 怎么认定工伤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职工人数不断增多,职工因公负伤的纠纷在司法实践中也经常出现。如果要进行赔偿,则认定工伤是关键的一步。那么,工伤该如何认定?对于工...
·
不属于工伤保险的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工伤保险的情形有哪些(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