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小公司法人跑路怎么办
www.nj64.cn
小公司法人跑路怎么办?当经济效益不好的时候,一些小公司会面临经营困难,有的法人在无力承担债务的时候,选择以跑路的方式逃避。这对于债权人和公司普遍职工而言,是不幸的,债权人的权益因此受到侵害。那么,小公司法人跑路怎么办?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看这个问题的。
一、小公司法人跑路怎么办?
如果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你如果能证明他们账目不清,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就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你也可以申请强制清算,如果清算不能的话,也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二、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2)破产案件诉讼费;(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综上所述,小公司陷入债务危机,法人应该主动承担责任,不能逃避。如果公司法人跑路,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冻结公司财产,或者申请财产保全。再不济的话,债权人还能够申请公司破产,等破产清算完毕后,剩余财产扣除职工的工资后,就得偿还债务。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企业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有哪些?
企业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有哪些?一、企业不良资产主要指的是哪些?不良资产包括已经从企业账面核销资产以及企业未核销但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各类资产,主要包括以下方...
·
公司法人是做什么的 有什么特征
公司法人是做什么的有什么特征公司法人是做什么的,有什么特征?公司法人,全称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人是指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
据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进行财务核算。
据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进行财务核算。1、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贷:现金(或银行存款)。2、保险公司...
·
公司法人账户可以对个人账户转账吗
公司法人账户可以对个人账户转账吗?公司法人账户可以对个人账户转账吗?公司帐户转到法人个人帐户上必备条件:小额;次数不要多;备注可以是:备用金、工资、福...
·
公司注册需要多久,公司注册时间是多长
公司注册需要多久,公司注册时间是多长如果有了注册公司的念头,一定会去了解相关流程,那么或许你会觉得注册一个公司需要审核的东西那么多,那是不是要花费很多时...
·
上市公司合并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合并流程是怎样的一、订立合并协议对合并协议应包括哪些主要条款,公司法没有规定。对此可以参照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商投...
·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
·
公司法人变更没有合同合法吗
那么,我国的相关规定中有这样规定道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是股份有限公司,如果要更换法定代表人的话,那么就需要由公司的股东会或者是股东大会,又或者是董事会来召...
·
基金公司是什么?基金公司会倒闭吗?
基金公司是什么?基金公司会倒闭吗?现在的理财产品很多,也有很多购买基金的,许多购买基金的人其实或多或少都会关心这些问题:买基金安不安全?基金公司会倒闭吗...
·
怎么注册文化传播公司?
怎么注册文化传播公司?一、怎么注册文化传播公司?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