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税收政策是什么
www.nj64.cn
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税收政策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税收政策是什么?
1、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因此,母公司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3、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根据上述规定,母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投资给子公司,母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应视同销售;母公司应按购入土地的成本价投资给子公司,除非取得土地是外购的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外,关联企业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关联方的应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合理方法调整。
母公司取得土地的成本、税金等费用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4、契税
对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的行为,要按规定缴纳契税。契税税率为3-5%。《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履行方式是什么?
如同一般财产出资的要求一样,交付亦为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基本要求。土地的交付即为对土地的占有和控制的转移,只有公司实际的占有和控制土地并进而利用土地,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实际价值才能得以实现。
同时,土地使用权的出资不仅需要交付,而且还需采取法定的权利移转形式。土地,是典型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是物权性质的财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既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一种形式,按照物权变动的一般规则,应采取公示的方式,即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过户登记,只有经过登记,公司才能取得真正的、完整的、排他的土地使用权,出资人也才是完全履行了其出资的义务。
综上所述,在房地产市场上,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的情况比较多见。根据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税收政策,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的,免征营业税,需要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和契税。其中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就是投资入股的收益,而契税的话,则按照合同金额的3%左右征收。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刑事犯罪羁押地方是在哪里?
刑事犯罪羁押地方是在哪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会被公安机关移送到看守所进行羁押。《中华人民共...
·
土地征收不举行听证会,征收方违法了吗?
土地征收不举行听证会,征收方违法了吗?一、土地征收不举行听证会,征收方违法了吗?不违法,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土地征收的听证是由被征收人申请的...
·
公路征地补偿办法是怎样的?
公路征地补偿办法是怎样的?国家发展,有经济实力了,基础设施的建设就更加的完善。近年来,各地的征地活动都在进行,有的是修路、有的是正常的城市规划。征地...
·
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最多几个青苗补偿标准?
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最多几个青苗补偿标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如果说国家需要使用我们的土地的话,那么对于我们来说是需要予以配合的,当然国家也会...
·
农村自建房无土地证拆迁时是否有补偿
一、农村自建房无土地证拆迁时是否有补偿?1、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而没有取得宅基地证。如果被拆迁人长期在此居住,是可以得到合理补偿的。宅基地是因村民建房自住...
·
简易棚土地使用协议书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简易棚土地使用协议书依据有哪些卖方(简称甲方):买方(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
·
土地使用权从哪年计算?
土地使用权从哪年计算?从批发之日起70年,依据土地法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指从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开始,有效的使用年限,因为土地归国家所有,购买或者划拨的都是使用...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丢失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丢失怎么办?很多人在购房的时候十分重视房产证而忽略了土地使用证,其实这是不对的。土地使用权证也是房子的一个重要证件,购房者应该妥善保管...
·
农村土地可以承包5年吗?
农村土地可以承包5年吗?农村土地一般不可以承包5年,《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原则上来说,30年内不能调整承包的耕地。当然,《农村土地承包...
·
土地管理法司法解释
土地管理法司法解释《土地管理法》,是一部十分重要的法律,在我们的土地管理中是十分重要的,我们是需要严格按照法律去执行的。那么,土地管理法司法解释的主...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