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般商标过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

一般商标过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自己所拥有的一个商标,注册之后在有效期内想要过户给人,过户就需要到商标行政部门通过特定的程序才能完成,但是在过户的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害了商标所有人的权益,那么商标所有人想要提起商标过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呢?
一、商标过户行政复议的期限
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得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又做出相应的补充,该条规定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三)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四)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五)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六)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因为商标过户发生争议进行的商标行政复议也属于行政复议的一种,所以在商标过户过程中发生的纠纷适用行政复议法中所规定的期限,只要根据上述规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就必须受理该案件。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注册商标到期续展去哪里办
    商标到期续展去哪里办不管是什么样的商标,若是需要办理续展手续,则一般都是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提出申请的。当然,在实际办理商标续展的时候,可以自行...


·签约艺人的著作权使用权归谁所有?
    签约艺人的著作权使用权归谁所有?《民法典》第300-303条是关于管理和分割共有的不动产、动产的规定,《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涉及共有的只有一条,即第13条:(一...


·2023著作权纠纷有哪些救济途径?
    2023著作权纠纷有哪些救济途径?1、通过调解的途径。著作权侵权纠是可以双方和平调解的,要是后面双方调解不成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就可以向人民法...


·职务发明专利的申请人人数是否有限制?
    职务发明专利的申请人人数是否有限制?职务发明专利的申请人人数是没有限制的,因为我们国家的专利法当中的第8条规定呢,两个以上的人员是可以进行合作完成发明创...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有多长
    实用新型专利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但即使在授予了专利权之后,其实我国对专利的保护也是有期限限制的,并不会一直保护下去。此...


·软件著作权登记补正的规定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登记补正的规定是什么?其实软件著作权登记这件事情,如果当初提交的材料有些细节存在错误的话,可能就会导致最后颁发的证书上的编码以及相关的时间...


·专利被侵权了该怎么办
    专利被侵权了该怎么办对于专利权人来讲,要是有人侵犯了自己的专利的话,那么肯定是会给自己造成损失的,至于这个损失的大小,就需要看实际情况了。不过在专利被...


·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情况?
    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情况有哪些1、专利的主题不是法律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


·专利权侵权的法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专利侵权的赔偿标准有相关的法律依据:第一,《民法通则》对专利权侵权的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95条规定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对于侵害知识...


·工商所商标侵权加班是否有加班费
    一、工商所商标侵权加班是否有加班费?1、工商所审理商标侵权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加班是没有工资,但是可以...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