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公司法中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要求是怎样的

公司法中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要求是怎样的

现在我国的新公司法当中,对于公司的注册资本在缴纳的时候认缴方式已经做出了重大改革,所以就造成一个问题是,有些公司在当地工商局依法登记了公司的注册资本以后,在现实生活当中的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存在一定差异。如果是出现这种情况的话,公司的发起人就要及时了解一下公司法中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要求是怎样的?

一、公司法中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要求是怎样的?

实收资本指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人投入的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等。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企业的各种财产,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是企业据以向投资者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中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实收资本应当与注册资本一致。企业实收资本比原注册资本数额增减超过20%时,应持资金使用证明或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公司法关于验资出资的规定是啥?

1、降低公司注册资本的门槛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原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规定,例如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资本要求一次缴清。

修订后的公司法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的规定。统一规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降低到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降低到500万元,大大降低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门槛,有利于更多的公司诞生,有利于发展市场经济。当然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允许公司分期缴纳出资额

原公司法规定内资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一次缴清。修订后的公司法要求公司(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至于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首次出资额还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分期出资是一种折衷资本制,它原先只是在外商投资企业中执行,新的公司法普遍推行分期出资方式,进一步表明中国政府力图进一步扩大公司数量,发展市场经济。

3、新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原公司法规定,二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才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修订后的公司法新增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一个自然人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而不能分次出资。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注明。

公司的实收资本和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是一致的,如果说企业的实收资本和公司的注册资本不相符,上下额度差别达20%的时候,需要公司的发起人在办理了公司的验资证明以后,还需要到工商局申请变更公司的注册资本登记的,这一点在登记创办公司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公司股权转让增值税
    公司股权转让增值税一、股权转让征不征增值税非证券化股权转让不征增值税。证券化的股权转让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二、不动产租赁企业合同未到期提前...


·安徽省企业融资面临什么样的问题?
    安徽省企业融资面临什么样的问题?安徽省中小民营企业推动了安徽省经济发展,同时也给社会发展打好了的坚实的基础。中小企业是保持安徽省经济和发展一直平稳的一...


·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方式有哪些
    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方式有哪些由于融资租赁已经成了人们选择的途径之一,所以,在融资租赁的过程中,了解融资租赁的担保相关问题是很重要的。我们知道,如果公...


·担保公司假抵押物担保人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担保公司假抵押物担保人应承担怎样的责任?担保公司假抵押物担保人应承担怎样的责任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两种,一是担保人知情的情况下,担保人属于从犯,需...


·最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最新修改后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共十章,九十条,主要包括权益披露、要约收购、协议收购、间接收购、豁免申请、财务顾问、持续监管、监管措施与法律责任等...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监事有风险吗?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监事有风险吗?一、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监事有风险吗?根据监事有无过错确定,有过错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监事的义务和责任:(1)遵守公司章...


·实收资本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
    实收资本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由于现在我国境内的公司在创办的时候已经改为了认缴制,所以国家允许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不一次性到位。因此有的时候,公司实际的注册...


·公司注册的注册资金概念及规定有哪些
    公司注册的注册资金概念及规定有哪些公司注册的注册资金,是企业所拥有资产的总和,是一个企业拥有全部资产的货币表现,其作为一个企业从事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经...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要求是怎样的?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要求是怎样的?在鼓励大众创新、自主创业的21世纪,越来越多的人投身于创业这个热门的领域内,并且大部分创立个人独资企业,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


·《公司法》注销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注销规定有哪些一、《公司法》注销规定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