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交房的地位虽然稍弱于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房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交房的地位虽然稍弱于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房产证的办理,但它亦是十分重要的。购房者若想顺利完成交房,就一定要注意相关问题。那在实践中,房子交付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可能很多人在这方面并不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房子交付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根据我国《建筑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交房应具备如下要素:(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三)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四)一个工程的土建、消防、电梯、燃气、人防、规划、环保等部分必须通过验收合格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综合验收合格”,是商品房买卖中房屋交付的基本条件。(五)如果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低于综合验收标准,则以综合验收为交付条件标准;如果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高于综合验收标准,则以双方的约定为交付条件标准。
二、收房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处在保修期内的,居民可以向出卖人要求修复房屋并赔偿损失,严重影响居住的,居民还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房屋已过保修期的,居民可以通过物业管理方建立的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来解决维修问题(专有物业除外),但是房屋质量问题经检测机构鉴定后,认定系主体结构不合格的,买房人仍然有权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活动中,如果您在收房时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那就一定要及时通知开发商,及时处理,如果开发商的处理结果不能让您满意,那么建议您最好是就该事项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有效的解决您的问题。至于房子交付需要注意什么问题,要是在阅读了上文之后还不清楚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范本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通常是将起诉人的诉求、依据初现的书面文件。当事人如何才能把自己的诉求、事实经过、依据表述的清晰明了?此时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的范本就起到...


·交通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2023
    交通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


·不得不说,很多时候当事人因为交通事故发生纠纷的,往往都是围绕
    不得不说,很多时候当事人因为交通事故发生纠纷的,往往都是围绕最后的赔偿问题展开的。而此时可能其中一方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而要想获得有利的判决,拿到最终的...


·交通起诉误工费的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起诉误工费的程序是怎样的一、交通起诉误工费的程序是怎样的交通事故法院诉讼程序相关期限和程序规定如下(一)诉讼:一审1、起诉(1)向有管辖权的法...


·新婚姻法车子分割问题怎么解决
    您在生活当中不断努力奋斗的一个最终目标就是可以为自己争得一个比较幸福的生活,结婚生子,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是很多人都梦寐以求的。但是如果一旦离婚,不得...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怎么办?
    当开车,车子遭遇了车祸,报案之后对方被定为全责方,但当你给肇事司机打电话要求赔付维修费的时候,对方却迟迟以各种原因不愿意赔偿。此时,该如何处理呢?下面...


·广州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二手房由于居住的年限较长,有的甚至在房屋质量上有着一定的问题,因此,购房者在进行二手房购买时要对二手房进行实地检查,同时,对二手房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新版商业车险条款杭州?
    新版商业车险条款杭州?1、保费直接与出险率挂钩很多车主都关心,今后的保险费到底是涨还是降?这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车主平时的驾驶习惯了。此次商业车险改革的...


·交通肇事逃逸同车人员怎么判罚?
    交通肇事逃逸同车人员怎么判罚?交通事故的责任在于驾驶员,同车人员一般没有任何责任的。但是如果同车人指使肇事者逃逸,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了。法律规定同车人...


·一、劳动手册没交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劳动手册没交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下: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