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随着房价的迅速攀升,购房者想要买房已经变的越来越困难,因为它

随着房价的迅速攀升,购房者想要买房已经变的越来越困难,因为它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面对这种情况,很多购房者只好选择通过按揭的方式去买房。但这其中也是有需要购房者注意的事项,那究竟按揭购买房产有什么要注意的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按揭购买房产有什么要注意的

按揭买房应注意什么,主要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一)不轻信开发商的按揭许诺。

有时,开发商为了吸引客户买房,在售楼时会承诺能够办理按揭贷款,但是实际开发商并不具备资质,因此购房者应着重审查:

1、开发商是否取得该房产的合法开发手续和预售、销售批准文件;

2、所选择的房产是否得到银行楼宇按揭承诺,提供按揭的成数、年限和利率。需要注意的是,有的房产项目虽已办下按揭贷款,但能提供按揭的只是所售楼盘中的一部分,因此,购房者还应确认要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能够提供按揭的范围之内。

(二)银行对购房者进行资格审查。

大多数人认为,只要选择了得到银行楼宇按揭支持的房产,就理所应当地得到银行的按揭服务。这是一种误解。银行为开发商建设的楼房提供按揭支持,仅仅表明该楼房已取得一定规模的贷款额度,最终的贷款决定权还在银行。银行会从民事主体资格、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方面对购房者进行资格审查,以确认是否符合规定条件。

因此,购房者如果在没有取得银行按揭贷款支持确认的情况下,盲目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在不符合银行条件时,就无法获得按揭贷款,而被迫选择其他付款方式,从而影响自己的买房安排,造成很多不必要的损失。为了能获得银行的支持,建议购房者在办理按揭手续时聘请律师陪伴,在律师的指引下用多种方法取得银行的信任,顺利办理贷款手续。

二、按揭买房有哪些事项需要注意

按揭买房如何防范风险,主要预防手段如下:

(一)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

(二)办按揭要选择好贷款银行。

(三)要选定最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四)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

(五)提供本人住址要准确、及时。

(六)每月要按时还款避免罚息。

我们知道,按揭买房其实也就是贷款买房的情况,购房者也是需要每月还贷的,一般贷款的数额比较大,同时年限也比较长的话,那么遭的利息自然也就比较多,此时购房者的压力仍然很大。因此,购房者应该尽可能的去避免按揭买房的风险,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购房草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民在购房的过程中可能出现草签合同的情况,这与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还是有一定差异的。当然对于当事人来讲,不管是草签合同还是签订正式的合同,其实都是有一些...


·那么什么是房屋公证?房屋赠与合同公证费具体是多少
    那么什么是房屋公证?房屋赠与合同公证费具体是多少的?一、房产公证的定义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


·房产继承过户有时间限制吗?
    房产继承过户有时间限制吗?房产继承过户没有时间限制。过户流程是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


·二手房网签注意事项有哪些
    通过网签购买房屋是购房者和卖房者双方之间达成的一种交易行为,二手房网签能够使双方之间的交易更加的透明化,只是在购买过程中要按照相关的流程进行操作和审核...


·二手房买卖怎样解除合同?
    很多时候您只关注到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的各方面要求,也可能出现因为某些原因的影响解除合同的情况。那么,什么情况下二手房买卖合同才能解除呢?也就是说二手房...


·房子被暴力拆迁了,应该去法院起诉谁?
    房子被暴力拆迁了,应该去法院起诉谁?一、房子被暴力拆迁了,应该去法院起诉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的单位是房屋征收部门,...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子孩子二选一吗
    对于全天下绝大多数的父母来说,房子的价值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和孩子相提并论。但是有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就是离婚的时候房子孩子,这都是必须在处理婚姻关系的同...


·群租房民事诉讼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群租房民事诉讼执行程序是怎样的?群租房民事诉讼启动执行程序,必须符合法定条件。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


·我们结婚后买的房属已共财产吗?
    大多数的夫妻都是在结婚之后才选择购买房产的,这个时候双方已经建立了婚姻关系,但此时购买的房产可能是一方出首付登记在双方名下,也有可能是父母出资登记在自...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1、合同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情况。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住房的产权及产...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