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欠条怎么起诉

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2.案件被受理后,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按照传票指示参加诉讼;4.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5.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欠薪多少钱可以判刑
    欠薪金额没有具体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


·涉税条款合同附件的内容是什么?
    涉税条款合同附件的内容是什么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和近几年来全面实施的状况来看,企业内部管理规范是可以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税负水平的。企业在签订合同...


·公司债券能不能流通?
    公司债券能不能流通?一、公司债券可以依法流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债券可以流通,流通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


·债权人应该向哪个法院申请支付令
    债权人应该向哪个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应该向哪个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由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共同债务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


·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报警么?
    欠钱不还可以报警么?数额巨大的,可以报警;金额小的属于民事纠纷,通过民事仲裁或诉讼解决。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


·公司法人变更债务协议是否仍然有效
    公司法人变更债务协议是否仍然有效?1、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


·分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范本
    分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范本分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是一种常见的承诺书的类型,也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的。那么,分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的撰写有什么格式要求和...


·没收物品价值是否计入罚没款?
    没收物品价值是否计入罚没款?没收物品价值不计入罚没款,罚没金额不包含没收物品折合金额。没收物品和罚没款是两个不同概念,如果“没收物品折合金额”折算成罚没...


·借条没有见证人可以吗?
    借条没有见证人可以吗1、借条不需要见证人,只要是真实的欠条,就有法律效力,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


·诉讼时效届满能不能主张债权?
    诉讼时效届满能不能主张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也是能主张债权的,具体依旧可以主张债权的理由如下:1、首先,从诉讼时效的效力和超过时效期间的债权的性质看(1)诉讼...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