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未成年犯罪找工作查到到吗
www.nj64.cn
查不到。未成年人犯罪我国有特别的保护规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未成年人犯罪的案底一般不会被查询到。《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第四条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也即: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准确地说应是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刑法》第一百条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刑法修正案八》第十九条在刑法第一百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工伤认定过不了怎么办?
工伤时常有,当工伤突发,我们所能安慰自己的便是去做工伤认定,但工伤认定过不了怎么办呢?也就是说,当受伤的人觉得自己是因工作而受伤,但用人单位觉得不是,双...
·
劳动仲裁法定程序是什么
劳动仲裁法定程序是什么(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二)审查受理及组庭。自收到申诉...
·
一、聘用制书记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聘用制书记员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若要辞职,需要依《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提前30天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的。辞职的流程是:1、写辞职信,这是必须也是最...
·
中国童工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中国童工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国童工的法律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
·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
·
在我国伪造学历劳动合同工资退不退?
在我国伪造学历劳动合同工资退不退?即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公司依旧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
·
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工资怎么办
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奖金、加班工资等等。而不管是对于哪部分工资,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约定好的时间、数额进行支付。那要是出现单位...
·
工伤认定书的效力主要是什么
关于工伤,其实并不排除用人单位和员工私下调解的这样一种情况,很多员工甚至都在用人单位的协调之下,主动放弃了工伤认定的申请。如果双方是协商解决的话,肯定...
·
建筑工程发包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发包方式有哪些?1、工程总包的方式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发包给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作为施工的总承包单位。总承...
·
工资被拖欠找哪个部门
工资被拖欠可以找以下部门进行解决:1、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后,会向拒发工资的公司责任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员工工资。2...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