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员工业绩10万判几年
www.nj64.cn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规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当事人在工作中因工受伤
当事人在工作中因工受伤,就需要去做工伤鉴定来获得赔偿。法律上对于工伤认定也分了等级,目前为止一共规定了一到十级十个等级。为了让您都更了解关于工伤的知识...
·
一、人社部劳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
一、人社部劳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人社部劳动合同范本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性别:身份证号码: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
·
怎样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怎样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
·
变电站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变电站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变电站是电力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要确保质量过硬才行,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影响到人民群众用电安全。建设方将工程承包给施工企业后...
·
退休人员索赔误工费的
退休人员索赔误工费的,一般法院是不予支持的。退休年龄不能与劳动能力划等号,对超过退休年龄人员的误工费,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超过退休年龄确已丧失劳动...
·
上班途中意外死亡算不算工伤?
上班途中意外死亡算不算工伤?一、上班途中意外死亡算不算工伤?要看死亡原因,如果是非本方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
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内容是什么?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
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协议怎么写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署的确定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其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其违约责任,劳动合同可以保障双方的权益,但是遇到员工因为各种原因不...
·
房屋维修工程验收单有哪些
房屋维修工程验收单有哪些注意事项?现在许多的房屋建筑工程都有着售后维修跟进的服务,每一个峻工环节都有相应的负责人。所以对于维修的验收也会存在一定的标准...
·
一、购买社保是否为劳动关系?
一、购买社保是否为劳动关系?社保的缴纳记录是可以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一)确立劳动关系的三大标准劳动者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当然好了,但如果没有签...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