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聘书可以代替劳动合同吗

聘书不能代替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的成立需经过要约、承诺、签约三个步骤。而聘书只是一个要约,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邀请,是用人单位希望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单方意思表示,即要约,劳动者接受邀请,则是承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应当据此进一步签订劳动合同,即签约。《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包括:劳动内容、劳动期限、权利义务等等九项条款。而聘书的内容不可能具备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如果没有以签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一旦发生纠纷,缺乏维权依据。况且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聘书不能代替书面劳动合同。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工伤鉴定下来要辞职才能拿到赔偿吗?
    工伤事故是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难免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要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工伤鉴定,最后拿鉴定书要求工作单位进行工伤赔偿。很多人不知道什...


·道路工程质量的合同中质量控制要点有哪些
    道路工程质量的合同中质量控制要点有哪些?近年来,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非常重视,各地也是大力修建基础设施,其中也包括基建道路工程,道路的畅通对各地的经济发...


·委托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委托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一)、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二)、伤者或死者家属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申请工伤认定的:1、委托律师代理的...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1、事故调查2、事故原因分析3、制订事故处理方案4、事故处理5、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二、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1、质量...


·上海加盟店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上海加盟店劳动关系如何认定?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


·工伤保险费的征收原则是什么?
    从事危险工作的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时常会受到工伤,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体现对劳动者的人为关怀我国制定了工伤保险费的标准和征收原则,在征收工伤保护费时...


·家庭隐蔽工程包括哪些内容
    家庭隐蔽工程包括哪些内容一、家庭隐蔽工程包括哪些内容家装隐蔽工程是指在我们装修过程中,将建筑材料或构配件埋于物体之中后被覆盖外表看不见的实物。它包...


·如果无故公司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如果无故公司开除员工怎么赔偿一般需要支付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单位开除员工,首先需要结清员工的工资。是否存在赔偿是根据开除员工的原因来进行判定的...


·五险一金在工资里面扣吗
    五险一金在工资里面扣吗用人单位统一给员工代交五险一金,但是五险一金的费用是自己工资里扣一小部分,公司交大部分,都是按照一定的比例。因此,对于五险一金,...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其实不是必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从法律中的规定来看,多数时候支付经济补偿金都是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但此时必须要符合规定...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