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继承算一户多宅吗

算,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丧葬费抚恤金属于遗产吗?
    丧葬费抚恤金属于遗产吗?1、丧葬费抚恤金不属于遗产。2、遗产指的是我国公民在死亡之后遗留的财产,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将个人的财产转让给他人。3、死亡抚恤金及丧...


·一、夫妻共同财产有谁能继承?
    一、夫妻共同财产有谁能继承?可以由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继承,但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的条款来执行,对于法定继承制度在古代罗马法中已有明文规定。由于当时...


·一、遗产诉讼标的诉讼费是多少?
    一、遗产诉讼标的诉讼费是多少?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


·离婚后财产子女继承权会受到影响吗
    离婚后财产子女继承权会受到影响吗一、离婚后财产子女继承权会受到影响吗?离婚后子女的继承权是不会受到影响的,除非父母有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民法典第三者生的孩子是否享有继承权?
    婚外情是当今社会中见多不怪的事情,有很多丈夫在外婚外情之后又生了一个孩子的情况发生,通常情况下我们都称这种为非婚生子,只是如果只是与第三者生了孩子的并...


·财产的第一继承人是谁
    财产的第一继承人是谁?一、财产的第一继承人是谁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人顺序如何规定的
    遗嘱继承人顺序如何规定的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


·一、老人去世后离休抚恤金是遗产吗?
    一、老人去世后离休抚恤金是遗产吗?抚恤金不是遗产,抚恤金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


·什么人具有遗产继承权所谓继承权主体
    什么人具有遗产继承权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


·已经外嫁女儿有继承权吗
    已经外嫁女儿有继承权吗按照《继承法》关于“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论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继承法》第10...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