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股东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股东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股东某种定义上可以成为是一个股份制公司的出资者或投资者,对这个公司的发展或重要事件拥有投票表决权,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股东也因为某些需要而要进行贷款,那么,股东贷款需要哪些资料呢?今天我们就带您一起梳理一下股东贷款的相关资料。   

股东贷款   

指的是借公司名义的贷款。公司可以向法律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为增资需要由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筹集资金后还要重新进行验资,变更工商登记。而向股东贷款只需签订相关合同,从程序上、时间上贷款均较短。   

1、借款人基本材料   

个人身份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个人名下资产负债情况资产清单: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和个人投资入股情况;

如有银行债务,请提供债务清单及借款合同);   

收入证明及银行流水(流水需半年以上)   

2、借款申请材料

借款申请书(借款原因、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   

还款计划书;购销合同、订单;   

自有资金证明   

3、经营材料(含公司及个体工商户)   

公司注册登记材料;   

公司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公司股东身份证;   

4、公司基本材料  

公司基本情况及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报表及报表附注;   

公司股东或合伙人同意以个人名义借款并承担还款连带责任的决议书;   

其他还款来源证明材料(如租赁收入等)   

5、抵押(抵押贷款需提供)材料   

房产证、土地证、房产和土地评估报告;   

共有权人基本材料   

6、银行要求落实的其他事项   

银行征信查询书(一式二份);   

贷款面谈记录;   

其他需补充的资料   

以上就是股东贷款需要哪些资料的相关内容。股东贷款需要出示的资料有不少,不知道您有没有看清楚和明白?我们只能简单的整理一下,因为股东贷款涉及到公司的利益,需要谨慎再谨慎,在贷款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没有提及到的问题,您可以登录网站专业的律师会为您答疑解惑。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公司债券的资金用途有哪些
    公司债券的资金用途有哪些一、公司债券的资金用途1、公司债券有利于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稳定资本市场。在其他投融资渠道的收益难以保障时,债券市场由于其...


·被执行人个人债务有哪些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中应当认定为被执行人个人债务:(一)申请执行人认可该债务为被执行人个人债务的;(二)被执行人或其配偶举证证明该债务形成于被执行人婚...


·民间借条怎么算无效的情形?
    民间借条怎么算无效的情形?1、民间借款合同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的保护。2、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


·制约公司债券发行完了再发的条件是什么?
    制约公司债券发行完了再发的条件是什么?一、制约公司债券发行完了再发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证券法》第1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


·催款函退回能中断诉讼时效吗?
    催款函退回能中断诉讼时效吗?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


·大学生贷款还款流程是怎样的
    大学生贷款还款流程是怎样的?一、还款常识1、宽限期内按时偿还利息。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偿还第一年利息,以后每年12月...


·企业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内容是什么?
    企业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内容是什么?债权是指企业收取款项的权利,一般包括各种应收和预付款项等;债务是指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企业需要以资产或劳务...


·民间借贷放高利贷会被判刑吗
    民间借贷放高利贷会被判刑吗一、民间借贷放高利贷会被判刑吗一般没有听说过谁因放高利而被判刑的。一般而言,所谓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目...


·情人分手了欠钱不还怎么办?
    情人分手了欠钱不还怎么办?一、情人分手了欠钱不还怎么办?情人不还钱依然可以起诉解决【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


·民间借贷法院判了诈骗如何处理?
    民间借贷法院判了诈骗如何处理?民间借贷法院判了诈骗对于民事方面的赔偿责任,需要进行偿还。民间借贷是不是能构成诈骗罪这个问题,我们就要先了解法律上的诈骗罪...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