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无证驾驶被交警抓到怎么样办

无证驾驶的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没有土地使用证能交易吗?
    没有土地使用证能交易吗?房屋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一个好的住所不仅能够使人心情舒适还会给人增强很大的安全感。但是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很多...


·和出租车追尾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
    和出租车追尾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


·交通事故受害方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受害方如何赔偿一、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先由办案警官主持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责任方赔偿...


·一、 交通事故休养三月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休养三月赔偿标准是多少?需要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以及精神损失进行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等进行赔偿,...


·开发商延期交房了应该怎么办
    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等着开发商按期交付房屋是购房者非常期待的事情。不过一旦开发商延期交房,则会影响购房者的心情。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开发商延期交...


·青岛经济适用房继承后可以马上交易吗?
    经济适用房是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法律规定了家庭在购买到经济适用房之后在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同时,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继承的,那青岛经济适用房继...


·交通肇事者逃逸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首先因该进行责任认定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


·驾驶校车超员怎么处罚规定是什么?
    驾驶校车超员怎么处罚规定是什么?在众多的偏远地区,由于资源分配的不足,使得此地的幼儿园和小学校车超员问题异常严重。所以,需要国家对此类校车超员问题加以...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该怎么算
    我国法律规定,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应该给予对方相应的赔偿,比如: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该怎么算...


·一、职工医保停交多久作废?
    一、职工医保停交多久作废?医保断交后,医保的缴费年限是不会作废的,只是停缴保费的次月1日起将不能享受统筹金支付待遇,账户余额还是能正常使用的。一般来说,...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